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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

鎖定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The Books and Periodicals Distribution Association of China,BPDAC)成立於1991年3月,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登記批准,由中共中央宣傳部業務主管,由從事出版物發行的企事業單位及其經營者、發行工作者自願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1] 
據2024年4月協會官網數據,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擁有會員單位700多家,下設10個工作委員會,秘書處設5個部門。 [1] 
中文名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
外文名
The Books and Periodicals Distribution Association of China
簡    稱
BPDAC
主管單位
中共中央宣傳部
登記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屬    性
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社團地址
北京市東城區先曉衚衕10號
成立時間
1991年3月
現任領導
理事長:艾立民
副理事長兼秘書長:紀宏
社會信用代碼
511000005000005330
法定代表人
紀宏
性    質
社會團體 [15]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發展歷史

1991年3月6日,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成立大會在北京召開。
1995年4月19至21日,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1999年11月11至13日,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2005年1月22至23日,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第四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2010年3月30至31日,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第五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2015年7月17日,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第六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 [2] 
2016年9月1日,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辦公地址變更為北京市東城區先曉衚衕10號。 [3] 
2020年12月25日,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第七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暨換屆大會在北京召開。 [4] 
2021年10月19日,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在北京舉行成立30週年紀念座談會。 [5]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成立30週年紀念座談會在北京舉行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成立30週年紀念座談會在北京舉行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組織體系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機構設置

  • 最高權力機構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更名和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6] 
  •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根據會員代表大會的授權,在屆中增補、調整、罷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過原理事總數的1/5;
(四)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七)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決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及人選;
(十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四、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6] 
  • 組織機構
據2024年4月協會官網數據,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下設10個工作委員會,秘書處設5個部門。 [1] 
組織結構 組織結構 [7]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組織會員

據2024年4月協會官網數據,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的會員包括從事出版物批發、零售、網絡銷售、進出口、古舊書收售等法人單位,以及為出版物發行行業提供信息技術、標準、物流等服務的關聯企業。擁有會員單位700多家。 [1] 
  • 會員分類
協會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一)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包括批發、零售、進出口、古舊書收售、租賃等)企事業單位,不分所有制,經申請均可成為協會單位會員。
(二)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出版物發行行業提供信息技術、標準、物流等服務的關聯企業,不分所有制,經申請均可成為協會單位會員。
(三)中國新華書店協會和地方各級出版物發行業協會(或書刊發行業協會、書報刊發行業協會等)可以申請成為協會單位會員。
(四)出版發行界的知名人士、專家、學者、教學人員、管理人員可以申請成為協會的個人會員。 [6] 
  • 入會條件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國家制定的行業政策,誠信經營,未受過行政處罰,無不良經營和誠信記錄;
(二)擁護協會的章程;
(三)有加入協會的意願;
(四)在協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良好信譽和一定的影響;
(五)成立2年以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6] 
  • 入會程序
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申請單位可通過協會網站進行在線申請,按要求和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營業執照、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等,具體申請步驟按系統提示操作);
(二)協會秘書處根據理事會授權,負責對入會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三)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對批准入會的單位,由理事會授權秘書處向其發放會員證書,並上傳證書至協會網站,以方便查詢;對不批准入會的單位,向其説明理由。 [6] 
  • 會員的權利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的優先權;
(三)獲得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6] 
  • 會員的義務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和各項規定,執行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協會及行業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遵守和維護該行業的職業道德準則和行業規約。 [6] 
  • 退會説明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單位連續2年如經提醒仍不交納會費的或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如不遵守協會章程,將由協會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該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6]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業務資產

  • 業務範圍
(一)宣傳政策法規,維護行業秩序。宣傳貫徹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家關於文化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以及該行業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配合政府掃除違禁出版物,打擊非法出版發行活動;依法保護該行業及會員的合法權益,反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秩序,促進出版物市場繁榮發展。
(二)發揮協會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做好參謀助手。及時向全行業傳遞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的聲音,向中國共產黨委和中國政府反映該行業的重大事項、行業發展情況、行業和會員訴求,搭建會員與政府之間的溝通平台;積極做好政府有關職能轉變的承接工作,參與制定政策法規、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三)加強行業自律、互律,推動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制訂並施行行業職業道德準則、行業道德規範和行業規約,規範會員單位和從業人員行為,協調會員單位之間關係,強化會員單位的自律、互律;制定誠信守則,經相關部門批准,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推動行業誠信自律和誠信體系建設。
(四)充分發揮行業引領作用。根據授權,開展行業相關統計,發佈行業信息和發展報告;積極參與行業標準的制(修)訂、推廣應用等相關工作,推動行業信息化平台建設和新技術應用。
(五)搭建展銷平台,服務會員單位。經政府部門批准、委託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全國性、地區性、綜合性或專業性的出版物訂貨會、展銷會,為會員單位開拓市場搭建平台,提供服務。
(六)組織信息交流,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做好協會網站建設和內容維護;做好協會微信公眾號的製作和運營維護,定期發佈行業信息;編印協會內刊,發佈行業政策、市場信息、行業動態等;開展法律、政策、技術、管理、市場等諮詢服務,為會員單位排憂解難。
(七)開展理論研討、學術研究和調研活動。組織出版物發行業的研討會、學術交流會等,開展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總結推廣工作經驗和科研成果;積極深入會員單位,開展調查研究,針對行業熱點、難點等問題,形成調研報告,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反饋。
(八)開展培訓工作,提高會員單位人員素質。組織開展行業的人才、技術、管理、標準、政策法規等培訓,幫助會員單位提高人員素質、增強創新能力、改善經營管理。
(九)積極學習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對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和中國台灣地區的方針政策,密切與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和中國台灣地區出版物發行界相關行業組織、發行企業的聯繫,加深友誼,擴大交流與合作。
(十)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為會員單位開拓國際市場服務。加強與國際行業組織、其他國家或地區行業組織的聯繫,開展互訪交流和國際研討,主動參與相關國際規則和行業技術標準制定,努力發揮在國際行業組織和對外交流中的作用;搭建對外交流與合作平台,配合國家重大文化發展戰略,組織協調和指導會員單位開展與中國國外同行業間的交流與合作,通過各種渠道和平台,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十一)為實現協會宗旨所進行的其他活動。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6] 
  •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和政府購買服務資金;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提供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6]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建設成就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展會交流

  • 北京圖書訂貨會
北京圖書訂貨會是在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家新聞出版署的指導下,由中國出版協會、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主管主辦,北京盛會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承辦的活動,北京圖書訂貨會一直秉承“為出版服務、為讀者服務、為全民閲讀服務”的宗旨,在出版發行單位、科技文創企業和讀者之間搭建交流與交易平台,獲得業內的關注和認可。 [8] 
2024年1月11至13日,第36屆北京圖書訂貨會在中國國際展覽中心(朝陽館)舉行。 [9] 
  • 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
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原名為全國書市,始於1980年,2007年在重慶市舉辦的第十七屆正式更名為“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是圖書業界三大盛會(其他兩個為北京圖書訂貨會、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之一。 [10] 
2023年7月27日,由國家新聞出版署、山東省人民政府和濟南市人民政府主辦的第31屆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在濟南開幕。 [11]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期刊資源

《發行界》為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內刊,每月免費向會員單位提供,不公開發行。 [12] 
《發行界》 《發行界》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標準制定

2017年,經中國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准,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承擔起全國出版物發行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積極推動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1]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人才培養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獎項設置

  • 中國書刊發行獎
中國書刊發行獎”是由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主辦的獎項。 [2]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社會活動

  • 全民閲讀·書店之選
全民閲讀·書店之選”活動由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韜奮基金會主辦,北京開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協辦,北京蠹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承辦。活動由千家書店共同推選極具有年度關注價值、備受書店認同的中文原創新書。活動集全民閲讀、書單推選和書店營銷三位一體,落實全民閲讀在更廣大範圍的推動和普及。 [13]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文化傳統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形象標識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會徽為圓環,中心是一本翻開的、具有較強飛翔動感的書,上方為“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的英文名稱縮寫。圓環象徵協會的團體性以及會員的緊密團結;書代表該行業經營特徵,動感的造型寓意出版物的發行,並象徵協會不斷向前發展。標誌色彩為紅、藍雙色,書形及英文為紅色,圓環為藍色。 [6] 
協會會徽 協會會徽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協會宗旨

協會的宗旨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確保正確發展方向。團結帶領全中國出版物發行單位和發行工作者,加強誠信體系建設,維護行業和會員的合法權益。堅持該行業的職業道德準則和行業自律,倡導全行業積極發行優秀出版物,拒絕發行非法出版物,傳播正能量,為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繁榮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出版發行事業而努力,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貢獻。 [6]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現任領導

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第七屆理事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職務
名單
理事長
副理事長
董伊薇、王宏經、朱濤、劉文田、湯潮、孫柱、李奇、李忠、李勇、李爽、肖啓明、鄒進、宋強、陳大利、金國華、徐登權、郭小明、唐代偉、唐漢隆、梁建瑞
副理事長兼秘書長
紀宏 [1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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