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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摔跤協會

鎖定
中國摔跤協會是中國摔跤運動的全國性羣眾組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領導下的單項運動協會之一。成立於1953年。該會為了開展摔跤運動,增強人民體質,提高運動技術水平,委員會下設教練委員會、裁判委員會,負責舉辦教練員和裁判員訓練班,研究摔跤技術,組織經驗交流,考核、審查國家級教練員和裁判員。中國摔協於1954年加入國際摔聯,1958年退出,1979年恢復會籍。
中文名
中國摔跤協會
外文名
Chinese Wrestling Association
成立時間
1953年
成立地點
北京

中國摔跤協會組織機構

秘書處
教練委員會
裁判委員會
摔跤比賽 摔跤比賽
科研委員會
青少年訓練委員會
紀律和反興奮劑委員會
新聞委員會
開發委員會

中國摔跤協會重要賽事

全國摔跤錦標賽
全國青年摔跤錦標賽
全國摔跤冠軍賽

中國摔跤協會主要職責

職能是:宣傳、組織羣眾積極參加摔跤運動,增強體制和提高運動技術水平;協調、組織舉辦國際性比賽,促進國際交流;組織全國性的各類、各級競賽和訓練工作;擬定教練員、運動員管理制度和競賽制度,制定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的培訓工作;選拔和推薦國家隊教練員、運動員,組織國家隊集訓和參加比賽;組織科學研究工作等。

中國摔跤協會現任領導

主席:劉成亮 [5] 

中國摔跤協會事件處理

針對8月25日男子古典式摔跤十運會決賽首日比賽中出現的“毆打裁判”現象,經過28日一天的總結,中國摔跤協會出台了系列補救措施。
古典式摔跤“毆打裁判”事件發生的第二天傍晚,經過三次透徹的分析會議,國家體育總局重競技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宋兆年以及中國摔跤協會領導、裁判組就已經出台了兩條緊急補救措施,並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保證了比賽的順利進行。為保證自8月29日開賽的女子自由式摔跤、9月1日舉辦的男子自由式摔跤的順利進行,經過8月28日一天的研討後,中國摔協繼續完善了已出台的2條並新出台了3條補救措施,內容如下:
一是裁判對場上隊員必須多提醒、多解釋。宋兆年解釋説,國際摔跤聯合會規則變化很快,1月份推出的新規則到5月份就已經不適用了,隊伍備戰預賽、決賽時採用了不同的規則,這給運動員、教練員的備戰帶來了一定的難度。而之所以在決賽中堅持使用新規則是出於備戰9月底摔跤世錦賽的考慮。因此,宋兆年要求裁判對場上隊員涉及到新規則的不規範動作多提醒,多解釋,不能操之過急。
二是除參賽隊員外,任何人不得走上賽台,如違反,第一次將得到一張黃牌,第二次將得到紅牌,並取消該隊當場的參賽資格或者執教資格,第三次將取消全部比賽的參賽資格或者執教資格,整個隊的紅牌數量累計達3張,將取消該隊參加體育道德風尚獎的評選資格。
三是裁判複議的結果為比賽最終結果,任何人不得更改。倘若隊伍對比賽結果有疑義仍可以向仲裁提出申訴,根據錄像資料做出判罰,若是裁判員的不公正造成嚴重的漏判、錯判,則取消該裁判員的執法資格;若是裁判員業務能力問題則更換其裁判工作。
四是加強對交流隊員的管理。被交流隊員在賽場上仍接受原隊教練的指揮,是引起賽場混亂的因素之一。因此,中國摔協要求交流隊之間教練的責權必須分明,被交流的隊員只能聽從所代表隊教練的指揮,其他教練不得上場指揮。
五是6名副裁判長上場執裁,增加一線水平。三項摔跤比賽所選用的41名裁判全都相同,都是經過兩次培訓班、至少兩次預賽執法後挑選出來的思想、品質及業務都是國內最優秀的裁判員,但因此次比賽的激烈程度大大超出預料,使裁判員產生了怕出錯的念頭,越怕就越錯,導致裁判員在執法過程中精神包袱過重,限制了自身水平的發揮。派遣6名經驗較豐富的老裁判走下記錄台上場執法,一為緩解壓力,二為增強一線的執法水平。

中國摔跤協會新政策

一、裁判對場上隊員必須多提醒、多解釋,不能操之過急,特別是涉及到新規則的不規範動作。
二、除參賽隊員外,任何人不得走上賽台,如違反,第一次判一張黃牌,第二次判紅牌,並取消參賽資格或者執教資格,第三次將取消全部比賽的參賽資格或者執教資格。
三、裁判複議的結果為比賽最終結果,任何人不得更改,但仍可以向仲裁提出申訴。若是裁判員的不公正造成嚴重的漏判、錯判,則取消執法資格;若是業務能力問題則更換其裁判工作。
四、加強對交流隊員的管理。被交流隊員在賽場上仍接受原隊教練的指揮,是引起賽場混亂的因素之一。交流隊之間教練的責權必須分明,被交流的隊員只能聽從所代表隊教練的指揮。
五、6名副裁判長上場執裁,增加一線水平。派遣6名經驗較豐富的老裁判走下記錄台上場執法,一為緩解壓力,二為增強一線的執法水平。

中國摔跤協會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定名為“中國摔跤運動協會”(簡稱中國摔協)英文譯名CHINESE WRESTLING ASSOCIATION,英文縮寫CWA。
第二條 中國摔跤運動協會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解放軍、各行業體協、計劃單列市或法律、法規認可的摔跤運動組織自願結成的、專業性組織。本協會是推動本項運動發展,促進摔跤運動普及和技術水平提高全國性、體育非盈生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團體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全國摔跤運動工作者和愛好者,倡導和普及羣眾性摔跤運動的開展,促進摔跤運動水平的提高,發展摔跤事業,為國爭光,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第四條 中國摔跤運動協會具體業務主管單位是國家體育總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是國家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中國摔跤運動協會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是中國奧委會承認的、代表中國參加相應的國際摔跤組織的唯一的合法組織。
第五條 本團體的地址是北京市天壇東里中區甲14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廣大羣眾和青少年參加摔跤運動,以增強體質和提高摔跤運動水平。
(二)研究、批定摔跤運動項目的競賽制度,對摔跤競賽體制、競賽規程、裁判法提出完善、修改建議,報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三)按照國家體育行政主管機關和國際體育組織的有關規
定,組織承辦全國摔跤比賽和在我國舉辦的國際比賽任務。
(四)協助業務主管部門建立全國摔跤訓練系統,提出完善摔跤訓練體制的建議,促進摔跤技術水平提高。
(五)受國家體育總局委託,選拔和推薦國家隊(集訓隊)運動員、教練員、組 織國家優秀運動隊集訓。
(六)提出摔跤項目的運動員、教練員以及裁判員的等級制度和運動員的資格審查意見。
(七)組織摔跤項目的科學研究工作,承擔摔跤教練員、裁判員、醫務監督和科研人員的培訓工作。
(八)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出版摔跤運動刊物。
(九)承辦國家體育總局、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中國奧委會委託的有關摔跤運動方面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實行團體會員制。
凡承認本章程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各行業體協、院校、中國人民解放軍體育組織和其他具有合法地位的摔跤俱樂部、經省委、區、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摔跤協會並承認本章程,經申請並經本會常務會議通過,即為本團體的團體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 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召開一次,最長不超過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理事人數較多時,可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的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週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社團法定代表人一般應由理事長(會長)擔任。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並在章程中寫明]。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或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決定;
(四)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 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 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
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團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完成任務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協議。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協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
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 年 月 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1] 

中國摔跤協會最新動態

廣州將申辦2006年男子 [2-4]  、古典摔跤和女子摔跤世界成年錦標賽。國際摔跤聯合會第一副主席兼裁判委員會主席、2006年男子自由摔跤、古典摔跤和女子摔跤世界成年錦標賽和2008年奧運會技術代表馬里奧先生,從8月1日開始,對廣州的交通、接待酒店、安全保衞、新聞傳播、人文環境等方面進行了為期6天的考察。
北京時間8月5日下午,馬里奧先生在廣州市天河體育中心就此次廣州考察執行接受了媒體採訪,同時出席的還有中國摔協副秘書長彭釗。
據彭釗介紹,2006年的摔跤錦標賽將有近100各國家的近1000名選手參加,這也是本賽事第二次在亞洲舉行,廣州將努力辦好這項賽事,同時為2010年的廣州亞運會做準備,為2008年奧運會積累經驗。
設施完善 具備潛力
在5天的考察裏,馬里奧先生走訪了廣州多家賓館及廣州周邊的環境,與中方達成了很多共識,在意見不統一的地方也都找到很好的解決方法。馬里奧先生盛讚設施完善,並指出廣州天河體育館場館配套設施、周邊環境、交通等都完全具備承辦本次比賽的能力,2006年摔跤世界成年錦標賽如果在廣州舉行將會是規模做大,最成功的一屆。中國是一個具備承辦多項國際性賽事的潛力,是未來的生力軍。
2005年9月份,2005世界摔跤錦標賽將在匈牙利布達佩斯舉行,屆時,中方代表將赴匈向世界摔跤聯合會的所有成員國代表作出申辦陳述,從馬里奧的語氣來看,廣州申辦成功的幾率非常大。
據悉,中國廣州是第二個申請承辦摔跤世錦賽的亞洲國家,第一個承辦的亞洲國家是日本,距今已經整整30年。而廣州是本次賽事的唯一申辦城市,需要完成的準備工作也基本結束;最後將由世界摔跤聯合會做出決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