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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程院

鎖定
中國工程院(英文名稱:Chinese Academy of Engineering,簡稱工程院) [1]  於1994年6月3日在北京成立,是中國工程技術界最高榮譽性、諮詢性學術機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2] 
中國工程院先後開展聯合培養博士生試點工作,實施了教育部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專項、工程科技人才培養課題研究、《中國製造2025》,舉辦國際工程科技發展戰略高端論壇、中國工程管理論壇、冶金與材料工程學術會議等論壇會議。 [3] 
據2023年11月中國工程院官網顯示,中國工程院共有院士904人 [67]  、外籍院士108人 [68] 已故院士320人 [69]  [73]  、已故外籍院士22人 [70]  ,建有7個專門委員會、9個學部。2019年9月,經黨中央批准,十九屆中央第四輪巡視將對中國工程院黨組織開展常規巡視。 [4] 
2023年8月31日,中國工程院2023年院士增選有效候選人名單公佈 [71] 
2023年11月22日,中國工程院2023年院士增選共選舉產生74位中國工程院院士。 [72] 
中文名
中國工程院
外文名
Chinese Academy of Engineering
成立時間
1994年6月3日
機構地址
中國北京市西城區冰窖口衚衕2號
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簡    稱
工程院(CAE)
現任院長
李曉紅

中國工程院歷史沿革

中國工程院成立背景

  • 早期輿論準備
1954年1月,中國科學院技術科學部啓動,1955年6月正式成立。
1981年夏,中國科學院技術科學部在長春召開學部大會,提出了關於成立“中國工程與技術科學院”的問題,當即責成學部常委中的張光鬥吳仲華羅沛霖師昌緒對其成立的必要性和初步方案進行討論。隨即在友誼賓館開了幾天的會,大家一致認為成立這一組織是必要的,並寫了一個報告上報中央。 [6] 
1982年9月17日,以張光鬥、吳仲華、羅沛霖和師昌緒四個人的名義在《光明日報》上刊登了一篇題為《實現四化必須發展工程科學技術》的文章,文中主題是為何必須大力發展工程科學技術和在中國如何大力發展工程科學技術。之後人民來函、全國人大代表及全國政協委員們時有動議轉送中國科學院,不是要求成立中國工程科學院,就是建議擴大中國科學院技術科學部學部委員的名額。
1983年,中國科學院技術科學部一分為二,第一技術科學部由李薰兼主任,第二技術科學部由王大珩做主任。不久,兩個學部又合二為一,但學部委員增選配額仍按兩個學部看待。 [6] 
20世紀80年代中,在第一技術科學部副主任劉翔聲的支持下,由金屬所組織力量先後編輯出版了兩本有關國外工程院及工程與技術科學院的情況介紹。
1991年6月,中國科學院技術科學部向國際工程與技術科學院理事會(CAETS)提出申請,最後以技術科學部不是一個獨立組織,又具有官方色彩而沒有被接納。 [6] 
1992年春,來自大學、科學院及產業部門的6位學部委員張光鬥王大珩師昌緒張維侯祥麟羅沛霖再一次提出《早日建立中國工程與技術科學院》的建議。這個建議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報送中共中央辦公廳,刊登於《綜合與摘報》第54期(1992年5月8日)。江澤民總書記於5月11日批給温家寶同志“此事已提過不少次,看來要與各方面交換意見研究決策”。温家寶同志於次日批示“可否請中科院牽頭商討有關方面提出意見”。 [6] 
  • 從研究小組到籌備領導小組
1992年6月19日,召開中國科學院技術科學部第二次常委(擴大)會議。學部聯合辦公室主任張玉台同志通報了關於成立中國工程與技術科學院籌備情況,並宣佈以王大珩張光鬥為組長,以6位倡議人及學部正副主任組成一個研究小組,名為“中國工程院研究小組”。同時,林華李蘇羅西北、陸俊武等同志寫信給李鵬總理,建議組建中國工程科學院,總理批示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考慮。 [6] 
1992年7月18日,在與研究小組成員交換意見的基礎上,由周光召向中央及國務院領導提出了組建“中國工程與技術科學院”的五條原則性意見,得到江澤民總書記、李鵬總理、温家寶、宋健羅幹同志的同意。8月形成第四稿“關於建立中國工程院的報告”,9月22日寫出一個徵求意見稿,分發技術科學部各位學部委員及數理學部、化學部、生物學部和地學部常委,最後返回的200餘份意見中,一致同意組建中國工程院。11月10日形成了一個“關於建立中國工程院有關問題的彙報提綱”,在彙報提綱出台以後,第一個就是向國家科委領導進行了彙報。11月13日宋健主任、朱麗蘭、惠永正副主任、國務院徐志堅副秘書長、尹志良局長及羅迎難處長聽取了彙報,對內容沒有實質性改動。
1992年12月初,研究小組相繼走訪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冶金部、化工部、石化總公司、航空航天部、核總、機電部、農業部、中國科協、國家教委等十幾個單位徵求了意見。12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提出組建中國工程科學院的初步方案。 [6] 
1993年上半年,國務院領導指示,中國工程院的籌建工作改由國家科委為主,成立了以中國科學院學部聯合辦公室葛能全副主任及國家科委基礎研究與高技術司馮思健副司長為正副主任的辦公室,於8月3日由國家科委和中國科學院共同提出《關於建立中國工程院有關問題的請示》報告。
1994年2月25日,國務院批轉《國家科委、中國科學院關於建立中國工程院請示的通知》,並批准由宋健國務委員為“中國工程院籌備領導小組”組長的 45個人籌備小組名單,中國工程院的組建工作正式開始。 [7] 

中國工程院成立以後

1994年6月3日,中國工程院在北京成立,同時設立院士制度。中國工程院院士每兩年增選一次。 [8] 
1995年,《中國工程院章程》正式通過。 [9] 
1996年,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決定,今後兩院院士大會同時同地聯合舉行,時間定在每逢雙年6月的第一個星期。 [9] 
1997年,在英國召開的國際工程與技術科學院理事會(CAETS)年會上,中國工程院順利加入。
1998年11月10日,中國工程院主席團研究決定設立中國工程院教育委員會。 [10] 
1999年2月25日,中國工程院決定成立《中國工程科學》雜誌社,並創辦《中國工程科學》雜誌;4月8日,中國工程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委員會成立大會召開;11月8日《中國工程科學》創刊。 [11] 
2000年9月25日,工程管理學部舉行成立大會,首批院士32人;10月11日,2000年國際工程科技大會在人民大會堂召開。 [12] 
2001年,在中國工程院的主持下,召開了CAETS年會;7月,中國工程院與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委員會在上海成立;12月20日,產業工程科技委員會成立。 [13] 
2002年3月3日,中國工程院產業工程科技委員會薄板坯連鑄連軋技術交流與開發協會成立大會召開。 [14] 
2003年10月,沈國舫代表中國工程院向浙江省“中國工程院院士之家”授牌。 [15] 
2004年8月23日,中國工程院產業工程科技委員會金屬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技術開發與交流研究會成立大會在四川成都召開。 [16] 
2005年1月13日,由工程院、中科院共同主辦的兩院院士評選的“振邦杯2004年中國和世界十大科技進展”在京揭曉。2月27日,由中國工程院出版委員會與人民交通出版社發起成立的中國土木、建築與交通科技出版專家委員會成立大會暨第一次會議在京召開。4月29日,兩院資深院士聯誼會在京成立。6月23日,中國工程院工程研究院所研究生教育學術委員會召開成立大會。 [17] 
2006年9月22日,中國工程院產業工程科技委員會表面活性劑研究開發促進會成立大會在京召開。11月5日,徐匡迪院長和法國工程院院長Francois Guinot共同出席上海大學中歐工程技術學院揭牌儀式。 [18] 
2007年3月,辦公廳原綜合處更名為行政後勤處,計劃財務處更名為財務處;學部工作局原9個學部辦公室調整合併為學部工作一處和學部工作二處,併成立諮詢工作處;國際合作局原雙邊合作處、多邊合作處調整為一處、二處,撤銷諮詢調研處;政策研究室原出版處更名為綜合處,信息宣傳處更名為宣傳處(新聞辦公室),新成立信息中心。 [19] 
2008年6月24日,中國工程院院士書畫社成立。 [20] 
2009年4月,院機關召開工會成立大會,選舉產生院機關第一屆委員會委員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 [21] 
2010年12月5日,工程院主席團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工作實施辦法》。 [22] 
2014年3月8日,中國工程院與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建設智能城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簽字儀式在工程院舉行。3月14日,被評為“全國節能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 [23] 
2016年8月18日,中國工程院、中國科學院和北京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在京聯合召開“首都院士之家”揭牌儀式暨“院士懷柔行”見面會。 [24] 

中國工程院組織體系

中國工程院機構概況

機構圖 機構圖
據2023年05月中國工程院官網顯示,中國工程院由院士大會、主席團、院領導、6個專門委員會、9個學部與辦事機構等組成 [65] 
院士大會:中國工程院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院士參加,每逢公曆雙年份6月第一週舉行。
主席團:院士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領導機構,主席團由院長、副院長、當然成員、各學部主任和若干名經院士大會直接選舉的成員組成。院長為主席團執行主席,主持主席團會議。
專門委員會:院士增選政策委員會、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諮詢工作委員會、科技合作委員會、學術與出版委員會、教育委員會 [25] 
學部:機械與運載工程學部,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部,化工、冶金與材料工程學部,能源與礦業工程學部,土木、水利與建築工程學部,環境與輕紡工程學部,農業學部,醫藥衞生學部,工程管理學部
內設機構:辦公廳(機關黨委)【下設院長辦公室(督查督辦室),機關黨委辦公室,機關紀委辦公室,行政後勤處(綜合處),宣傳與政策研究處(新聞辦公室),組織人事處(退休幹部處),財務處,信息化建設處】、一局【下設增選與院士工作處(綜合處),科學道德與院士監督處,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部辦公室,環境與輕紡工程學部辦公室,農業學部辦公室】、二局【下設教育處(綜合處),諮詢與評估處,機械與運載工程學部辦公室,化工、冶金與材料工程學部辦公室,能源與礦業工程學部辦公室】、三局【下設學術與出版處(綜合處),科技合作處,土木、水利與建築工程學部辦公室,醫藥衞生學部辦公室,工程管理學部辦公室】、國際合作局(港澳台辦公室)【下設綜合處,一處,二處】 [26] 
公共支撐單位:中國工程院諮詢服務中心、中國工程科技知識中心、戰略研究聯盟、各地院士工作服務中心 [27] 

中國工程院工程院士

  • 院士數據概覽
據2023年9月中國工程院官網顯示,中國工程院共有院士909人,其中機械與運載工程學部127人,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部131人,化工、冶金與材料工程學部112人,能源與礦業工程學部124人,土木、水利與建築工程學部100人。環境與輕紡工程學部66人,農業學部84人,醫藥衞生學部125人,工程管理學部(67人,其中27 人為跨學部院士) [67]  ;外籍院士110人 [68]  ,已故院士315人 [69]  、已故外籍院士20人 [70] 
  • 院士大會
截至2014年6月,中國工程院院士大會已舉辦十二次。院士大會的職能為:審議並批准工程院的工作報告;制定和修訂《中國工程院章程》;決定學部的設置與調整;選舉院長、副院長及若干名主席團成員;開展學術活動,討論重大工程科學技術問題;討論、審議院士大會常設領導機構提出的其它議題和議案。 [28] 
  • 院士增選
根據《中國工程院章程》的規定,在工程科學技術方面作出重大的、創造性的成就和貢獻,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國國籍的高級工程師、研究員、教授或具有同等職稱的專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以及僑居他國的中國籍專家),可被提名並當選為院士;具有很高的工程科學技術水平和在國際上享有良好聲譽,對中國工程科學技術事業發展做出貢獻或在促進中國工程科學技術界國際交往方面有重要作用的外國籍專家、學者,可被提名並當選為中國工程院外籍院士。
對年滿80週歲的院士授予資深院士稱號。增選院士每兩年進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後進行,並由主席團決定。外籍院士增選與中國國內院士增選同期進行,必須獲得不少於五位院士的提名,外籍院士如取得了中國國籍,可轉為本院院士。 [28] 
截至2015年,院士增選共有1010人,外籍院士增選共有53人。其中,1994年院士增選96人,1995年院士增選222人,1996年院士增選20人、外籍院士增選7人,1997年院士增選116人,1999年院士增選112人,2001年院士增選81人、外籍院士7人,2003年院士增選58人、外籍院士增選4人,2005年院士增選50人、外籍院士增選6人,2007年院士增選32人、外籍院士增選3人,2009年院士增選48人、外籍院士增選6人,2011年院士增選54人、外籍院士增選6人,2013年院士增選51人、外籍院士增選6人,2015年院士增選70人、外籍院士增選8人。 [29]  2019年,增選75位院士和29位外籍院士 [5]  。2021年,增選84位院士和20位外籍院士 [66] 
  • 放棄、撤銷院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其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的規定,院士加入外國國籍後,即為自動放棄院士稱號。
《中國工程院章程》的規定:當院士的個人行為違反科學道德或品行不端,嚴重影響院士羣體和工程院聲譽時,應勸其放棄院士稱號。當院士的個人行為涉及觸犯國家法律,危害國家利益時,或涉及喪失科學道德,背離了院士標準時,應撤銷其院士稱號;院士本人提出辭去院士稱號的辭呈,經主席團審查認可後生效,並通報全體院士。 [28] 

中國工程院國際交流

2014年4月,國際原子能機構副總幹事默哈邁德先生訪問中國工程院。 [30] 
2016年1月25日,中哈製造業交流會在中國工程院218會議室召開。 [31]  3月21日,中國工程院與沙特阿美石油公司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32]  10月12日,瑞典新任駐華大使林戴安女士訪問中國工程院。 [33] 

中國工程院編制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範中國工程院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根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和黨中央對院士隊伍建設及國家高端智庫建設的有關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國工程院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是中國工程科學技術界的最高榮譽性、諮詢性學術機構,為正部級。
第三條 本規定確定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等,是中國工程院機構職責權限、人員配備和工作運行的基本依據。
第四條 中國工程院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程科技領域院士隊伍建設和戰略諮詢的政策及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中央對中國工程院各項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開展本院院士(含外籍院士)增選和退出工作;加強院士隊伍作風和學風建設。
(二)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工程科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開展戰略諮詢研究與評估,為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相關部門、地方提供決策諮詢建議。
(三)開展工程科技領域學術交流,加強學術引領;促進工程科技領域廣泛合作;代表中國工程科技界參加相關國際組織活動。
(四)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五條 中國工程院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機關黨委)。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安全、機要、保密、檔案、督辦、信訪、新聞宣傳、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紀檢、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二)一局。負責全院院士隊伍建設統籌協調工作。擬訂院士增選相關政策,承擔組織開展全院院士增選和退出工作。承擔院士隊伍作風和學風建設工作。承擔所聯繫學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三)二局。負責全院戰略諮詢研究與評估工作的歸口管理。研究擬訂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草案,擬訂相關工作規劃計劃草案,統籌推進規劃計劃的實施和績效評估。承擔所聯繫學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四)三局。負責全院科技合作、學術活動和出版工作的歸口管理。負責統籌院部、院地、院企等合作。擬訂學術活動年度計劃草案。牽頭組織刊物建設及相關出版工作。承擔所聯繫學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五)國際合作局(港澳台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相關國際組織活動和有關國際學術交流合作活動。聯繫服務外籍院士。承擔涉港澳台地區的學術交流與合作事宜。
第六條 中國工程院機關事業編制96名。設院長1名,副院長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8名(含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第七條 中國工程院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八條 本規定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根據機構編制管理權限,由中國工程院決定、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備案的機構編制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本規定自2021年6月13日起施行。 [62] 

中國工程院科學研究

中國工程院科研成就

  • 教育部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專項
據2016年10月中國工程院官網顯示,中國工程院每年從諮詢研究經費中列支工程科技人才培養諮詢研究專項,每年經費支持額度約300萬元,用於資助院士及相關專家開展工程科技人才培養方面的諮詢研究;教育部從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中列支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專項基金,每年經費支持額度約300萬元,用於資助高校教師和相關研究人員開展工程科技人才培養方面的基礎研究。雙方在每年年初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共同進行“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聯合資助”項目的頂層設計,並研究確定年度資助的重點領域和主要方向。 [3] 
專項項目的研究週期一般為2年,在1年中由教育部和中國工程院聯合進行中期檢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一般項目共有22項課題通過評審。 [34] 
  • 工程科技人才培養課題研究
據2016年10月中國工程院官網顯示,教育委員會自成立以來,組織開展了十餘項諮詢課題研究,提出了50餘項研究報告和諮詢建議,“開發中國工程技術人員創新能力的對策研究”、“中日韓工程教育比較研究”、“關於推進中國註冊工程師制度的研究”、“中國工程教育改革與發展”、“創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等諮詢課題。 [35] 
2006年,中國工程院啓動了“創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前期研究。在此基礎上,2007年正式啓動了《創新型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重大諮詢專項。該項目涉及院士、專家眾多,分為12個分課題進行研究,並且還由香港理工大學承擔其中一個分課題研究。項目進行過程中組織了各類規模的研討會、交流會、論壇十餘次。 [36] 
2011年3月,啓動中國工程科技人才成長若干重大問題研究課題,2012年底結題。該課題分五個分課題組,分別是:(1)院校工程教育工程性與創新性問題研究;(2) 工程研究院所與高校合作培養研究生問題研究;(3)工程科技人才繼續教育問題研究;(4)國外工程科技人才培養及政策措施研究;(5)《中國工程教育發展報告》。 [37] 
  • 《製造強國戰略研究》
2013年,中國工程院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質檢總局共同組織開展了《製造強國戰略研究》重大諮詢研究項目。2015年4月,《製造強國戰略研究》項目(一期)研究成果結集出版,成果共分四卷出版,包括一個綜合卷、兩個領域卷(含十三個領域)和一個專題卷(智能製造)。
2015年5月8日,國務院正式發佈實施《中國製造2025》,2016年5月,《〈中國製造2025〉系列叢書》結集出版,共分七個分冊,包括《〈中國製造2025〉解讀——省部級幹部專題研討班報告集》《智能製造》《優質製造》《綠色製造》《服務型製造》《工業強基》和《〈中國製造2025〉重點領域技術創新綠皮書——技術路線圖》。同時,中國工程院戰略諮詢中心會同機械科學研究總院等單位,基於“製造強國戰略研究”項目所構建的指標體系,對中國2012-2014年製造強國進程作了進一步評價分析,形成了《2015年度中國製造強國發展指數報告》。 [38] 

中國工程院學術論壇

  • 國際工程科技發展戰略高端論壇
於2016年8月,中國工程院與陝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舉辦第二屆國際工程科技發展戰略高端論壇,論壇主題定為“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管理”。 [39] 
2016年10月25至26日由中國工程院主辦的國際工程科技發展戰略高端論壇在西安召開,論壇的主題是“信息領域的顛覆性技術”。論壇由西安交通大學和中國工程院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部承辦。論壇第一天是大會交流,為了給大家提供更多更深層次的切磋機會,大會第二天,設“基礎使能技術”“網絡技術”和“智能與先進計算”等3個分論壇。 [40] 
  • 中國工程管理論壇
2007年-2016年,中國工程院先後10次舉辦中國工程管理論壇,“中國工程管理論壇2016”的主題是“一帶一路”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管理,中國專家學者與國際知名工程管理專家一起圍繞“一帶一路”戰略基礎建設工程管理中的前沿問題,開展跨學科、跨行業、跨地區的學術研討。 [39] 

中國工程院資源條件

  • 數據資源
中國工程科技知識中心擁有環境科學敍詞、環境科學敍詞表英漢對照索引、環境科學敍詞表附化合物名稱、環境科學敍詞表附國家地區、環境科學敍詞表範疇索引、環境科學敍詞表詞族索引、污染治理技術(水類、環境監測專用儀器儀表類、固體廢棄物類、大氣類)、危險物爆炸性環境污染事件、土壤污染典型案例、水體污染事件、各地霧霾暴發事件、環境污染治理技術數據庫、中文文摘、館藏目錄數據、海洋知識數據、地勘單位名錄、Frontiers學術期刊數據庫、能源科技成果、中草藥文獻作者庫、製造業外文專利、化工專利、國際農業科研項目、醫藥衞生文獻資源、中文文獻庫、外文文獻庫、商業構成庫中的產品數據、信息技術專業百科庫、海洋工程專業知識庫、環境污染治理技術數據庫、圖件數據庫、術語百科2016、新材料技術等數據資源。 [41] 
  • 學術期刊
《Engineering》為季刊,是中國工程院院刊,是致力於展示工程領域最新成就的國際性期刊。主要設置News & Focus、Views & Comments、Research等欄目。發表各種原創論文,其領域包括:航空與航天科技、農業工程、建築和土木工程、生物工程、生物醫學工程、化學工程和技術、交通運輸工程、計算機科學和技術、電氣和電子工程、工程教育、工程管理、環境科學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林業工程、岩土和地質工程、水利工程、信息和通信工程、儀器科技、材料科學與工程、機械工程、工程力學、冶金工程、採礦工程、造船工程與海洋工程、核能科技、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光學工程、電力工程與工程熱物理學、測繪、系統與控制工程、紡織科學與工程、輕工業技術與工程等。 [42] 
中國工程科學》是由中國工程院主管、中國工程院諮詢服務中心和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共同主辦戰略諮詢性學術期刊,聚焦工程科技戰略諮詢,以刊登戰略諮詢研究成果為主要內容,旨在促進戰略諮詢研究的學術交流,及時發佈諮詢研究的重要成果。入選中國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RCCSE中國核心學術期刊(A),亦為萬方數據庫、中國知網等全文收錄。 [43]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為中國工程院教育委員會會刊,1982年由教育部黨組局安定創辦,1983年創刊,1992年、1996年、2000年、2004年連續四屆被評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常設欄目有:院士論壇、校長論壇、工程教育前沿、高等教育經濟與政策、高等教育管理、學科與專業建設、院校發展研究、企業家論壇、國防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生教育、國際高等工程教育擷英高職高專教育、教學工作研究,並根據需要定期開設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等專欄。 [44] 

中國工程院學術交流

2014年12月11-23日,中國工程院代表團出席聯合國第二十次氣候變化國際會議,中國工程院原副院長謝克昌院士分別參加了“氣候傳播與公眾意識”“中國企業低碳發展論壇”“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高級別研討會”“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縱向一體化戰略”“中國碳市場展望”“城市的綠色低碳未來”“氣候變化減緩與適應協同效應”和“低碳創新在中國”等主題邊會活動。在“低碳創新在中國”主題活動專場,謝克昌院士作了“推動中國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思考與研究”的主題發言。 [45] 
2015年10月11日至16日,中國工程院代表團赴印度出席CAETS 2015年會,賙濟院長作為CAETS上屆主席,現任執委會委員先後出席了CAETS執委會會議、CAETS董事會會議、CAETS成員代表會議和CAETS理事會會議。 [46]  10月6-10日,中國工程院鍾志華秘書長率團參加了在印度理工學院(甘地納格爾分校)舉辦的“首屆中印青年工程領袖研討會”。 [47]  12月1日,美國機械工程師學會代表團來中國工程院就中國製造2025和美國製造業情況及趨勢等相關議題進行討論。 [48] 
2016年7月27日,中國工程院賙濟院長會見德國工程院院長萊因哈德·許特教授一行,並與德國工程院簽署了兩院工程技術科學合作諒解備忘錄。 [49]  8月25日上午,中國工程院國際合作局康金城局長接待了由學會會長Geert Letens博士率領的美國工程管理學會代表團。 [50]  9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工程科技知識中心第一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在中國工程院召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工程科技知識中心2016國際高端研討會在中國工程院學術報告廳召開;國際醫學科學院組織2016年全體成員大會由中國工程院和國際醫學科學院組織共同在北京主辦,中國工程院原副院長劉德培院士當選國際醫學科學院組織雙主席。 [51-53] 

中國工程院人才培養

中國工程院教育創新

截至2012年2月,中國工程院教育委員會和工程研究院所研究生教育學術委員會多年來圍繞國家工程科技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的戰略需求,先後組織開展多項諮詢研究,並在加強同教育界、產業界和科技界的聯繫、加強工程教育國際交流,推動工程教育領域的制度建設和人才培養。
自2010年開始,中國工程院與教育部聯合開展“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專項”,聯合推動了“高等學校與工程研究院所聯合培養博士生試點工作”等。 [54] 

中國工程院培養模式

  • 聯合培養博士生試點
2010年與8家高校和8家研究院所參加了試點,當年下達聯合培養指標88名;2011年與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華北電力大學東北大學同濟大學河海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共18家高校和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國石油勘探開發研究院、機械科學研究總院、鋼鐵研究總院、中國水利水電科學院研究院、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北京礦冶研究總院、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中國農業科學研究院、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煤炭科學研究院、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中國建築材料科學研究總院昆明物理研究所共18家研究院所參加試點,當年下達聯合培養指標210名。2012年與29家高校和34家研究院所參加試點,當年下達聯合培養指標410人。 [55-57] 
  • 光華工程科技獎
根據《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的規定,由中國工程院作為承辦機構,由境內外個人及機構捐助,設立光華工程科技獎,獎勵在工程科學技術發展中做出貢獻的人員,並組成理事會。對在工程科學技術及管理領域取得突出成績和重要貢獻的華人工程師、科學家給予獎勵,激勵其從事工程科技研究、發展、應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獎項包括“工程獎”“青年獎”“成就獎”等。截至2015年8月,共有捐贈1000萬元人民幣和100萬港幣。 [58] 

中國工程院創新文化

中國工程院工程院徽

中國工程院院徽以漸變藍色、漸變紅色、黃色為主色調,構成斜對稱條紋狀的正方形,中間是藍、紅、黃漸變的斜對稱條紋構成的立體環形,環形內有“中國工程院”黑色字體和其白色字體的英文簡稱“CAE”。 [59] 

中國工程院文化精神

中國工程院按照“服務決策、適度超前”的原則,以服務黨和政府決策為宗旨,以工程科技戰略諮詢為主攻方向,統籌協調科技服務、學術引領、人才培養,堅持高起點推進、高水平建設,着力建設“創新引領、國家倚重、社會信任、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科技創新智庫,以科學諮詢支撐科學決策,以科學決策引領科學發展。 [60] 
中國工程院的主要任務是促進全國工程科學技術界的團結與合作,推動中國工程科學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加強工程科學技術隊伍和優秀人才的建設與培養,為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服務。 [2] 

中國工程院領導信息

中國工程院現任領導

職務
姓名
黨組書記、院長
副院長、黨組成員
副院長
黨組成員、秘書長

中國工程院歷任院長

任次
任期
姓名
第一任
1994.06-1998.05
第二任
1998.06-2002.05
第三任
2002.05-2010.06
第四任
2010.06-2018.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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