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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
鎖定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COC,簡稱中國奧委會)成立於1910年,是由國家體育總局主管,以發展體育和推動奧林匹克運動為任務的全國羣眾性、非營利性體育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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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
- 外文名
- 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 簡 稱
- COC、中國奧委會
- 主管單位
- 國家體育總局
- 登記單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 屬 性
- 全國羣眾性、非營利性體育組織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發展歷史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團體成立
1908年,《天津青年》就曾提出“中國何時能夠主辦奧運會?”。
1910年,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成立。
1922年,該會即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所承認。
1947年,原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也曾討論過申辦1952年奧運會問題。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改組為中華全國體育總會。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反對承認
1954年5月,在希臘雅典舉行的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第49屆會議討論了中國代表權的問題,最終大會以23票贊成、21票反對通過了一項決議,承認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為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這也意味着,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在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合法席位被繼續承認。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恢復資格
1979年10月,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在日本名古屋舉行執委會,批准了當年6月在波多黎各舉行的一次執委會決議案: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名稱為“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歌,設在台北的奧委會名稱為“中華台北奧委會”,並不得使用之前使用的旗、歌、會徽;11月26日,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於洛桑宣佈,批准執委會在名古屋會議中有關中國代表的決議。至此,中國在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合法席位問題終於得以解決,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在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合法地位得以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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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穩定發展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組織體系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機構設置
- 最高權力機構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體委員大會,其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執委、常務執委、司庫及委員;
(三)審議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及其下設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全體委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委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委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如票數相等,由主席裁決。
全體委員會每屆任期為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全體委員大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全體委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召集特別全體委員大會。
- 執行委員會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中國委員是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的當然執委。
執行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全體委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全體委員大會;
(三)向全體委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向全體委員大會建議委員的吸收或除名;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決定各下設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各下設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執行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執行委員會會議須有2/3以上執委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執委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常務執委會為執行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對執行委員會負責,在執行委員會閉會期間行使執行委員會職能。常務執委會委員從執委中產生,採取等額選舉的方式,由全體委員大會表決通過;每年改選一次。
常務執委會會議須有2/3以上常務執委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執委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 組織機構
專項委員會 | ||
婦女與體育委員會 | 國際關係委員會 | 醫學與反興奮劑委員會 |
市場開發委員會 | 新聞委員會 | 文化與奧林匹克教育委員會 |
運動員委員會 | 羣體委員會 | ―― |
辦事機構部門 | ||
秘書部 | 行政事務部 | 法律事務部 |
羣眾體育部 | 競技體育部 | 青少年體育部 |
財務部 | 人事部 | 科教部 |
新聞宣傳部 | 監察部 |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組織委員
- 委員組成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實行單位代表和個人代表相結合的委員制。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委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奧林匹克運動會項目的全中國單項體育協會代表;
(二)部分非奧林匹克運動會項目的全中國單項體育協會代表;
(三)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中國委員;
(四)運動員代表;
- 委員條件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委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意願,熱愛奧林匹克運動,願意為促進奧林匹克運動在中國的發展貢獻力量;
(三)在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業務範圍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 入會程序
委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中國奧委會執行委員會審議並提交全體委員大會通過;
- 委員的權利
委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活動;
(三)獲得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工作的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選舉執行委員會和常務執委會;
(六)聽取和審議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工作報告;
(七)提出修改《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章程》的意見和建議;
(八)討論中國發展奧林匹克運動和中國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和東亞運動會等國際綜合性體育賽事等相關事宜。
- 委員的義務
委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決議;
(二)維護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 退會説明
委員退會應書面通知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
委員如連續2年無故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業務資產
- 業務範圍
(一)依據《奧林匹克憲章》,在全中國範圍內發展和維護奧林匹克運動,宣傳奧林匹克主義的基本原則,保證《奧林匹克憲章》在中國得到遵守;
(二)促進競技體育和羣眾體育的協調發展,鼓勵和支持婦女全面參與體育事業;
(三)全權代表中國參加地區、洲級和國際綜合性體育賽事,包括冬/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冬/夏季亞洲運動會和東亞運動會以及其它與奧林匹克運動有關的活動。在有關全中國單項體育協會的配合下,選拔運動員組成中國體育代表團參賽,並提供必要的費用和體育裝備。
(四)在中國選定有條件申辦和舉辦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或東亞運動會等國際綜合性體育賽事的城市。
(五)協助其它全國性體育組織舉辦全中國綜合性的比賽活動。
- 經費來源
(一)政府資助;
(二)社會贊助;
(三)捐贈;
(四)會費;
(五)其他合法收入;
(六)利息;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建設成就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賽事成果
據2024年4月委員會官網數據,自1979年恢復在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合法權利以來,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組團參加了普萊西德湖1980年冬奧會和洛杉磯1984年奧運會以來的歷屆冬季、夏季奧運會,取得了出色的成績。此外,舉辦了北京1990年亞運會、北京2008年奧運會、廣州2010年亞運會、南京2014年青奧會等國際綜合性運動會。2022年,中國的北京和杭州分別舉辦冬奧會和亞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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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活動交流
- 國際奧林匹克日
6月23日是國際奧林匹克日,由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於1948年設立,旨在紀念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誕生,鼓勵全人類積極參與體育活動。自1987年以來,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積極響應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號召,截至2023年已連續36年開展不同形式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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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榮譽表彰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人才培養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獎項設置
- 奧運冠軍之城
奧運冠軍之城,是指在奧運會上為中國體育代表團作出突出貢獻的城市。奧運冠軍之城紀念獎盃是為表彰在奧運會上為中國體育代表團作出突出貢獻的城市所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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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培訓活動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文化傳統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形象標識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商用徽記的設計以獨特的中國紅與黃展示着鮮明的中國形象,其靈感來源於湧動,傳遞而生生不息的力量。以中國書法筆觸書就的兩個紅色半環,首尾相攜,又渾然一體,象徵着夢想在每一個人之間的彼此激勵,象徵着奧林匹克精神在中國生生不息的發展和傳遞。跳動的五顆星星點綴環上,形態活躍而昂揚向上,既展現着中國的優秀體育健兒健康向上,積極進取的精神,又寓意着中國的社會各界共同攜手為傳遞奧林匹克的夢想而努力。
[17]
根據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奧林匹克憲章》規定,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依據非營利的原則,享有在中國舉辦的與奧林匹克運動會和奧林匹克運動有關的活動中使用奧林匹克名稱、標誌、旗、格言、徽記和會歌的權利,並有在中國領土上保護上述奧林匹克名稱、標誌、旗、格言、徽記和會歌不受非法使用的責任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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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社團宗旨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社團領導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現任領導
職務 | 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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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副主席 | |
秘書長 | |
副秘書長 |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歷任領導
名單 |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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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偉民 |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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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國際奧協大獎揭曉 中國奧委會獲傑出奧委會獎 .新華社(百家號).2022-10-19[引用日期2022-10-19]
- 2.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簡介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3. 中國首次參加冬奧會背後的故事 .吉林省體育局[引用日期2024-04-10]
- 4. 崔樂泉.中國奧林匹克運動通史.青島:青島出版社,2008
- 5. 中國奧委會全會召開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6. 寶馬成中國奧委會合作夥伴 焦劉洋等明星到場祝賀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7. 中國奧委會第八屆全體委員大會22日在北京召開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4-04-10]
- 8. [中國奧委會]-中國奧委會第九屆全體委員大會在北京召開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9. 中國奧委會駐洛桑聯絡處正式啓用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10. 中國奧委會第十屆全體委員大會在京召開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11.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章程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12. 中國奧委會內設機構設置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13. “動就一起” 中國奧委會奧林匹克日活動啓動 .新華社新媒體(百家號)[引用日期2024-04-10]
- 14. 中國奧委會2023年奧林匹克日主會場活動在京舉辦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4-04-10]
- 15. 中國發布丨11人次斬獲16枚奧運金牌 這個城市被授予“奧運冠軍之城”紀念獎盃 .人民資訊(百家號)[引用日期2024-04-10]
- 16. 奧林匹克培訓計劃”基層體育教師來京受訓 .國家體育總局[引用日期2024-04-10]
- 17. 新商用徽記理念介紹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18. 中國奧委會委員名單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19. 鍾師統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20. 李夢華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21. 何振梁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22. 伍紹祖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23. 袁偉民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24. 劉鵬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25. 苟仲文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24-04-10]
- 26.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 .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引用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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