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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

鎖定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英文名稱為Chinese Society for Urban Studies,縮寫為CSUS)於1984年1月正式成立,是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由全中國從事城市科學研究的專家、學者、實際工作者和城市社會、經濟、文化、環境,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有關部門及科研、教育、企業等單位自願組成,依法登記成立的全國性、公益性、學術性法人社團,是發展中國城市科學研究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1] 
據2023年6月官網數據,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秘書處下設6個職能部門、31個專業委員會、9個研究中心、4個核心會員單位;分支機構團體會員單位500多個,個人會員16000多名。 [1]  [9] 
中文名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
外文名
Chinese Society For Urban Studies
簡    稱
CSUS
主管單位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登記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屬    性
全國性、公益性、學術性法人社團
社團地址
北京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北附樓512A室
社會信用代碼
511000005000085868
現任領導
理事長:楊煥明
秘書長:餘剛
成立時間
1984年1月
法定代表人
仇保興
性    質
社會團體 [18]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發展歷史

1984年1月,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正式成立。 [1] 
1999年6月28至29日,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第四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天津市召開。 [2] 
2007年7月25日,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第五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在天津召開。 [3] 
2011年6月27日,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五屆五次理事暨分支機構、團體會員單位代表工作會議在揚州市會議中心召開。 [4] 
2016年5月18日,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第六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暨第六屆第一次理事會在北京召開。 [5] 
2019年8月27日,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2019年度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暨第六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在鄭州召開。 [6] 
2022年12月20日,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以線上加線下方式舉行。 [7]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組織體系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機構設置

  • 最高權力機構
該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理事和監事會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會費標準;
(五)決定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須經到會會員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但提前延期時間最長不超過1年。 [8] 
  •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該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罷免常務理事、副理事長、理事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負責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變更和終止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該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管理制度;
(十)決定聘請顧問;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會,可委託代表參加,並有委託投票權。
理事會理事按分配名額經單位和該會推薦,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任期5年。每屆應改選理事不少於1/3。理事任職時年齡不超過70週歲。
該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職權,並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若干人組成。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會人數的1/3。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8] 
  • 組織機構
據2023年6月官網數據,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秘書處下設6個職能部門、31個專業委員會、9個研究中心、4個核心會員單位。 [9] 
分支機構 分支機構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組織會員

據2023年6月官網數據,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有分支機構團體會員單位500多個,個人會員16000多名。 [1] 
  • 會員分類
該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單位會員。 [8] 
  • 入會條件
申請加入該會的會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個人會員。在城市科學研究領域中具有一定專業技術職務或專業知識的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熱心和積極支持該會工作並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管理工作者。
其中,對該領域學科或專業科學技術發展和該會工作有重大貢獻的專家學者,經該會常務理事會推薦、理事會通過,可授予資深會員稱號;對該領域學科或專業發展有重要貢獻,具有較高學術威望,熱心參加或協助組織該會科學技術交流的中外籍專家、學者,經該會常務理事會推薦,理事會通過,可授予名譽會員稱號。
在相關學術領域有較高造詣,對中國友好,願意與該會聯繫、交流和合作的外籍科技工作者,自己申請或經該會個人會員、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推薦,該會依據章程,經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吸收為外籍會員。
(二)單位會員。與該會領域學科或專業相關,具有一定數量科技人員,願意參加該會有關活動,支持該會工作的科研、教學、生產、設計等合法設立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同時鼓勵單位會員中的科技工作者以個人身份加入該會,成為個人會員。
各省(區、直轄市)、市建立的城市科學研究會為各地依法登記成立開展城市科學研究的地方性學術性法人社團,須申請可成為該會的團體會員。 [8] 
  • 入會程序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在線提交入會申請;
(二)經該會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常務理事會授權該會辦事機構進行公告(單位會員);發給會員證(個人會員)。遵循中國科協制定的統一編碼規則,對所屬個人會員進行全國統一編碼。
地方城市科學研究會受該會委託,受理符合條件的個人會員的申請,報該會理事會授權的機構備案。
該會分支機構不能直接吸收會員。分支機構可向該會推薦申請人,經該會批准後,發給該會會員證。 [8] 
  • 會員的權利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該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該會組織的各項學術活動;
(三)獲得該會服務的優先權和優惠權;
(四)對該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該會章程規定的其它權利。 [8] 
  • 會員的義務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該會章程,執行該會的決議;
(二)維護該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該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該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8] 
  • 退會説明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該會,個人會員須交回有關證件。
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該會活動,經提示仍未改正的,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該章程的行為,一經發現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8]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業務資產

  • 業務範圍
(一)密切聯繫城市科技工作者,宣傳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建設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對城市社會、經濟、文化、環境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的重大理論和實際問題,開展學術研究、組織交流、提出政策建議,為政府部門在城市發展中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三)接受有關部門、組織和城市政府部門委託,承擔城市科技諮詢服務、項目評估、成果鑑定、技術評價,參與並承擔技術標準制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等工作。積極承擔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四)開展城市科學研究領域的學術講座、研討、培訓等,普及及介紹中國國內外城市科學研究成果和動態,促進科技成果的推廣和應用。
(五)加強同中國國外(或地區)有關學術團體和專業人員的友好往來,開展國際(或地區)性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六)開展城市科學相關學術研究成果的論證,按照規定經批准表彰和獎勵在學術活動中取得成果的城市科學工作者,發現並舉薦優秀的青年科技人才。
(七)依照有關規定,出版發行《城市發展研究》《未來城市設計與運營》等全國性學術期刊;根據學科建設和學術研究成果,編輯出版論文集、資料和科技圖書。運用現代信息手段,構建城市科學研究平台。
(八)接受政府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九)組織符合該會宗旨的社會公益活動。
(十)努力服務產業集羣。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等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8] 
  • 經費來源
(一)會員會費;
(二)國家撥款;
(三)社會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提供服務的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8]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建設成就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學術交流

2019年11月22至24日,以“粵港澳大灣區城市更新的實踐與研究”為主旨的2019中國城市更新研討會,在深圳大學舉行。該次會議由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指導,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城市更新專業委員會主辦,深圳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卓越城市更新集團、深圳市華陽國際設計集團等單位共同承辦。會議內容涉及粵港澳城市更新的經驗總結與理論思考、城市更新與品質提升、城市更新制度創新與設計管控、城市更新的國際經驗與教學實踐、城市更新的市場實踐等研究領域。 [10] 
2020年12月17日,由中新天津生態城管理委員會與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共同主辦,中國生態城市研究院承辦、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支持的高質量發展戰略專家研討會在中新天津生態城召開。該次研討會作為中國科協“科創中國”品牌下的科技服務活動之一,以推進“科創中國”濱海新區試點城市建設為目標,以“鼓足闖勁謀改革,提升膽氣勇創新”為主題,邀請了多位中國國內外專家學者共聚一堂,圍繞天津生態城的科技創新和高質量發展展開廣泛討論。 [11] 
2023年5月15日,以“推廣綠色智能建築,促進城市低碳更新”為主題,“2023第十九屆國際綠色建築與建築節能大會暨新技術與產品博覽會”和“第十屆中國(瀋陽)國際現代建築產業博覽會”在瀋陽市拉開帷幕,該次大會由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瀋陽市人民政府、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美綠色基金和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綠色建築與節能專業委員會共同主辦。 [12]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學術期刊

城市發展研究》作為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的會刊,於1994年創刊,1995年正式出版,始為雙月刊,至2009年改為月刊,該刊宗旨是服務於中國健康城鎮化和城市科學發展的需要,推動學術界對城市發展規律、對城市社會、經濟、文化、環境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的重大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進行綜合性研究,繁榮和發展城市科學理論。 [13] 
未來城市設計與運營》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主辦,欄目涵蓋綜合資訊、城市文化、城市社會、城市經濟、城市運營、城市交通、城市公用事業、地下空間、城市安全、城市設計、未來社區、園林景觀、未來家居、學術爭鳴、城市採風、城市檔案、數字城市、城市大數據、城市治理、智慧政務、健康城市、 BIM & CIM與數字孿生、可再生能源與碳中和建築、城市更新、低碳生態城市、綠色建築與節能、韌性城市、城市轉型與創新、水環境與水生態等。 [14] 
《城市發展研究》 《城市發展研究》
《未來城市設計與運營》 《未來城市設計與運營》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人才培養

  • 培訓活動
2011年7月20至21日,由住房城鄉建設部主辦、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承辦的“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專家培訓會”在北京舉辦。來自上海、重慶、江蘇、安徽、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雲南、四川、深圳、廈門等12個省、區、市的263名學員參加了培訓,其中包括98名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專家委員會第二批成員和165名各地區及相關單位的學員。 [15]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文化傳統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形象標識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的會徽為網格狀,中心為藍色方形,會徽背景為藍色,上方為研究會的中文名稱、下方為研究會的英文縮寫。 [1] 
研究會會徽 研究會會徽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團體宗旨

該會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五大發展理念,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為各級政府在城鎮化和城市發展工作決策中提供科學依據,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貢獻。 [8]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社團領導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現任領導

黨委領導
黨委書記
仇保興 [19]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第七屆理事會
職務
名單
理事長
副理事長
秘書長
餘剛 [16] 

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歷任領導

屆次與時間
職務
名單
第一屆理事會(1984年1月21日)
理事長
李錫銘、芮杏文(1985、1986)、廉仲(1986)
第二屆理事會(1989年12月26日)
理事長
廉仲
第三屆理事會(1994年12月28日)
理事長
廉仲
第四屆理事會(1999年6月28日)
理事長
周幹峙
第五屆理事會(2007年7月25日)
理事長
仇保興
第六屆理事會(2016年5月18日)
理事長
仇保興 [1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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