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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地震局

鎖定
中國地震局負責管理全國地震工作、經國務院授權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賦予的行政執法職責。
中國地震局成立於1971年,時稱國家地震局,1998年更名為中國地震局,2018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管理。 [1]  [13] 
中文名
中國地震局
外文名
China Earthquake Administration [2] 
職 責
管理全國地震工作
行政類型
中國應急管理部管理的事業單位
法 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成立時間
1971年
原 稱
國家地震局
官    網
http://www.cea.gov.cn/
局    長
閔宜仁

中國地震局歷史沿革

地震災害對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危害極大,因此,黨和政府歷來對地震工作十分重視。早在新中國建立初期,國家在中國科學院內就設立了地震台站等地震工作機構,當時的主要任務是地震觀測,現場考察、人才培訓,但沒有統一的管理機構,人員和機構都比較分散。為了集中力量攻克難關,1953年11月,中國科學院決定成立“中國科學院地震工作委員會”。委員會下設綜合組、地質組和歷史組。主要任務是為國家計委審核重大項目提供諮詢。60年代,我國地震進入活躍階段,在周總理的親自關懷下逐步建立起全國性的地震工作機構。
邢台地震後,根據周總理的指示,國家科委和中國科學院組成地震辦公室。
1967年國務院決定在國家科委內設立“京津地區地震辦公室”主管京津地區的地震預報工作;在國家建委內設立“京津地區抗震辦公室”主管京津地區的地震預報工作。同年12月國家科委京津地震辦公室與中國科學院地球物理局合併,成立國家科委、中國科學院地震辦公室。
1969年7月18日,渤海灣發生7.4級大地震,當天下午周總理接見地震工作者,作了“團結起來,共同對地震之敵”的指示,為了加強地震工作的統一領導,第二天組建了中央地震工作小組。
為了加強地震監測、預報、科研的集中統一管理,1971年8月2日國務院國發56號文,決定撤銷中央地震工作小組辦公室,成立國家地震局作為中央地震工作小組的辦事機構,統一管理全國的地震工作,國家地震局由中國科學院代管。
國家地震局的成立,標誌着我國地震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國家地震局成立後,中國科學院的地球物理研究所、蘭州地球物理研究所、昆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質研究所、測量與地球物理研究所、蘭州地質研究所、工程力學研究所、中南大地構造研究室等單位整建制劃歸國家地震局領導,與此同時還先後組建了蘭州、新疆、成都、昆明、廣州、福州、武漢、南京、瀋陽九個地震大隊,實行雙重領導以地方為主的管理體制。此外還組建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陝西、寧夏、山東、安徽、湖南、貴州、內蒙等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震隊。
1975年12月,國家地震局由中國科學院代管改為國務院直屬局。
1977年11月國務院批轉國家地震局《關於加強地震預測預防工作的幾項措施的請示報告》,批准除台灣省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建立了地震工作機構。
1983年機構改革時,經國務院國辦發[1983]63號文《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地震局關於省、市、自治區地震工作機構和管理體制調整改革報告的通知》,批准各省、市、自治區地震局(辦)由以地方政府領導改為由國家地震局與地方政府雙重領導以國家地震局為主的管理體機。 [3] 
2018年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有關精神,將中國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劃由應急管理部管理。 [4-6] 

中國地震局機構職責

(一)擬定國家防震減災工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地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國家防震減災規劃;擬定國家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建立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備案制度;指導全國地震災害預測和預防;研究提出地震災區重建防震規劃的意見。
(三)制定全國地震烈度區劃圖或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管理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審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
(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的規定,監督檢查防震減災的有關工作。
(五)對省、自治區、直轄市地震局實施以中國地震局為主的雙重領導,建立和完善相應的管理與計劃財務體制;指導省級以下地震工作機構的工作;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
(六)管理全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制定全國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國地震趨勢預報意見,確定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報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
(七)承擔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職責;對地震震情和災情進行速報;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向國務院提出對國內外發生破壞性地震作出快速反應的措施建議。
(八)指導地震科技體制改革;擬定地震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地震科技研究與國家重點地震科技項目攻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助技術和裝備的研究開發; 指導地震科技成果的開發與應用;承擔地震科技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指導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十)管理、監督地震事業費、基本建設經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十一)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24] 

中國地震局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中國地震局設10個職能司(室)。
(一)辦公室
承擔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批示,應急管理部、中國地震局黨組部署安排和領導批辦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承擔局黨組日常服務保障事務。負責組織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負責防震減災重大政策研究,承擔或參與重要文件和文稿起草。組織局機關和指導地震系統政務值班工作。負責地震系統新聞宣傳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指導地震系統文秘、文電、機要密碼、保密、檔案等工作。負責組織全局性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負責局機關會議計劃管理。負責人民羣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局機關房地產綜合管理和房改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用車、綜合治理等行政事務管理和監督。 [14] 
(二)監測預報司
擬訂全國地震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化和地震計量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確定和地震趨勢判定,組織全國震情監視跟蹤和震後現場監測工作。負責組織國家重大活動或特殊時段地震安全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地震預測意見的管理。負責監測預報預警、烈度速報、信息網絡系統建設運行的管理。負責火山活動、海域地震活動的監測預測工作,負責水庫、油田、核電站、礦山等專用地震監測台網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國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地震監測專業設備定型、使用、標校、質量監督的管理。負責地震監測數據質量控制與評價的管理。負責地震監測預報預警業務技術軟件中試、列裝的管理。承擔國際禁止核試驗的地震核查工作,負責非天然地震監測工作。 [15] 
(三)震害防禦司
管理地震災害風險調查與重點隱患排查工作。組織開展地震災害風險區劃。組織開展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抗震加固,指導開展地震安全農村民居建設。負責抗震設防要求確定及監管,管理重大工程地震災害風險評估、區域性地震災害風險評估、地震精細區劃和震害預測。指導城鄉抗震防災規劃,參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管理地震災害保險工作和抗震新技術應用。指導市縣防震減災工作和防震減災示範試點建設,組織開展市縣防震減災工作督查檢查考核。組織開展地震系統應急預案建設和應急準備。組織開展地震災害快速評估和響應決策支持,組織開展地震災害損失調查評估、烈度評定等地震現場工作。組織開展應急技術系統和裝備建設,指導應急響應相關科技項目實施、技術研發及推廣應用。承擔地震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房屋設施加固等重大工程組織管理工作。 [16] 
(四)公共服務司(法規司)
擬訂防震減災公共服務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和規範社會力量參與防震減災。組織擬訂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地震標準化工作的管理。組織指導全國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和法制教育。組織防震減災法律法規起草工作。負責防震減災法治監督工作。承擔中國地震局黨組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行政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17] 
(五)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擬訂防震減災科技創新發展戰略、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地震科學研究,健全地震科技創新機制。組織指導地震科技基礎性工作,指導國家地震科技項目的申報、研究、成果推廣和地震科技基礎平台建設。組織指導地震科學衞星規劃、研製和應用研究。負責地震科技成果獎勵的評審,負責防震減災科技成果管理,組織指導地震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及應用。負責地震科技保密管理工作,歸口管理防震減災學術期刊。負責“一帶一路”建設等重大外交戰略相關防震減災國際合作。負責雙、多邊及與港澳台的合作交流。歸口管理地震系統外事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國際合作項目、涉外培訓、國外智力引進、地震核查涉外事務等。承擔中國地震局科技委辦公室日常事務。 [18] 
(六)規劃財務司
組織編制國家防震減災規劃。擬訂規劃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和定額。負責預算、決算、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防震減災重大專項和重點項目管理。負責財務管理、國庫支付管理和資金監管。負責政府採購監管。負責國有資產經營監管。負責行業統計。承擔現代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 [19] 
(七)人事教育司
承擔機關和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黨組管理幹部的考核、任免、監督工作。負責地震系統人才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地震系統組織人事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參公人員管理和系統機構編制、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勞動工資、保險、獎勵、人員招錄、職稱評聘和專家工作。負責地震系統幹部和人才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地震系統研究生教育工作,指導局屬高等院校工作。承擔地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承擔有關評比表彰工作。 [20] 
(八)直屬機關黨委
承擔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地震系統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組織協調具體工作。承擔局黨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局黨組巡視組織協調具體工作。承擔局黨組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領導京區直屬單位和局機關黨的建設、紀律檢查、統戰、羣團工作。管理中國地震局黨校。 [21] 
(九)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地震系統離退休幹部管理規章制度,指導地震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政治建設、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兩項待遇”落實,指導地震系統離退休幹部“兩項待遇”落實。負責局機關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地震局老年大學、活動中心(站)、網絡學院運行維護工作,指導地震系統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工作。 [22] 
(十)機關服務中心
中國地震局機關服務中心(機關服務局)是中國地震局所屬的正廳(局)級事業單位,執行事業編制,實行主任負責制,中心主任為法人代表。 [23] 

中國地震局工作成果

2022年9月5日12時52分,四川甘孜州瀘定縣發生6.8級地震。地震發生後,應急管理部中國地震局地震現場工作隊依照《地震現場工作:調查規範》(GB/T 18208.3-2011)、《中國地震烈度表》(GB/T 17742-2020),對災區200個調查點展開了實地震害調查,並充分參考震區斷裂構造、儀器烈度、餘震分佈、震源機制、無人機遙感等科技支撐成果,結合強震動觀測記錄,確定了此次地震的烈度分佈,完成了《四川瀘定6.8級地震烈度圖》編制工作,正式向社會發布。 [12] 

中國地震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閔宜仁 [7-8] 
副局長,黨組成員:陰朝民
副局長、黨組成員:王昆 [9-10] 
副局長:倪嶽偉 [11]  [25] 
副局長、黨組成員:張敏 [26-2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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