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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

鎖定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China Chemical Fibers Association,縮寫CCFA),成立於1992年11月10日,是由全中國從事化學纖維生產、研究以及聯繫緊密的上下游產業鏈、供應鏈的企事業單位結成的行業性社會組織。 [1] 
據2023年4月協會官網顯示,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下設5個職能部門、1個工作委員會、18個專委會/分會以及1個辦事處,擁有會員單位約400家,遍及全中國約30個省市自治區。 [1]  [13] 
中文名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
外文名
China Chemical Fibers Association
簡    稱
CCFA
主管單位
國務院國資委黨委
登記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屬    性
行業性社會組織
社團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朝陽門北大街18號人保壽險大廈7層
成立時間
1992年11月10日
現任領導
會長:陳新偉
社會信用代碼
51100000500012569U
法定代表人
關曉瑞
性    質
社會團體 [22]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發展歷史

1992年11月10日,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成立。 [1] 
2008年3月25至26日,在北京召開了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第四屆第四次理事會議。 [6] 
2014年3月3至4日,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第五屆第五次理事會議暨全國化纖行業品牌建設工作會議在上海召開。 [2] 
2015年3月18至19日,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第五屆第十次常務理事擴大會議在上海召開; [3]  9月7日,在江蘇吳江盛澤鎮召開了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第六屆會員大會暨六屆一次理事會。 [4] 
2016年3月16日,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第六屆第二次理事會議在上海召開。 [5] 
2017年3月15日,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第六屆三次理事會議暨中國化纖行業創新發展論壇在上海召開。 [7] 
2018年3月23日,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第六屆第四次理事會暨中國化纖行業高質量發展論壇在上海召開。 [8] 
2019年3月11日,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第六屆第五次理事擴大會議暨中國化纖行業高質量發展論壇在上海召開,會上舉行了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東錦綠色纖維標誌推廣基金簽約儀式。 [9] 
2021年3月16日,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第七次會員大會暨七屆一次理事會暨七屆一次常務理事會在上海召開。 [10] 
2023年3月27日,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七屆三次理事會擴大會議暨七屆五次常務理事會在上海舉行。訣次會議上,《中國化纖簡史》首發,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副會長端小平主持首發式。 [11] 
《中國化纖簡史》首發式現場 《中國化纖簡史》首發式現場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組織體系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機構設置

  • 最高權力機構
會員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決定協會的工作目標和發展規劃;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產生辦法,報黨建領導機關備案;
(四)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五)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六)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七)審議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八)決定名稱變更事宜;
(九)決定終止事宜;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會員大會每5年召開1次。協會召開會員大會,須提前15日將會議的議題通知會員。會員大會應當採用現場表決方式。
經理事會或者協會50%以上的會員提議,應當召開臨時會員大會。臨時會員大會由會長主持。會長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議的理事會或會員推舉協會一名負責人主持。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決議事項符合下列條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決定協會終止,須經到會會員2/3以上表決通過;
(二)選舉理事,當選理事得票數不得低於到會會員的1/2;罷免理事,須經到會會員1/2以上投票通過。
(三)制定或修改會費標準,須經到會會員1/2以上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四)其他決議,須經到會會員1/2以上表決通過。 [12] 
  •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負責人;
(三)決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及人選;
(四)籌備召開會員大會,負責換屆選舉工作;
(五)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七)決定設立、變更和終止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辦事機構和其他所屬機構;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所屬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人選;
(九)領導協會各所屬機構開展工作;
(十)審議年度工作報告和工作計劃;
(十一)審議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十二)制定信息公開辦法、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管理辦法等重要的管理制度;
(十三)決定協會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的考核及薪酬管理辦法;
(十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黨建領導機關審核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3次不出席理事會會議,自動喪失理事資格。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通訊會議不得決定負責人的調整。
經會長或者1/5的理事提議,應當召開臨時理事會會議。會長不能主持臨時理事會會議,由提議召集人推舉協會一名負責人主持會議。 [12] 
  • 組織機構
據2023年4月協會官網顯示,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下設5個職能部門、1個工作委員會、18個專委會/分會以及1個辦事處。 [13]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組織機構圖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組織機構圖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組織會員

據2023年4月協會官網顯示,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擁有會員單位約400家,遍及全國約30個省市自治區。 [1] 
  • 會員分類
協會的會員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12] 
  • 入會條件
擁護協會章程,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自願申請加入協會:
(一)擁護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協會的意願;
(三)在協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12] 
  • 入會程序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包括:
1.會員登記表;
2.營業執照或其他類型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
(三)由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由協會理事會或其授權的秘書處頒發會員證,並予以公告。 [12] 
  • 會員的權利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協會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參加協會活動並獲得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要求協會對會員單位普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行討論、研究,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解決問題的要求和建議;
(五)退會自由。 [12] 
  • 會員的義務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的章程和各項規定;
(二)執行協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
(五)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12] 
  • 退會説明
會員退會須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動喪失會員資格:
(一)2年不按規定交納會費;
(二)2年不按要求參加協會活動;
(三)不再符合會員條件;
(四)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會員退會、自動喪失會員資格或者被除名後,其在協會相應的職務、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12]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業務資產

  • 業務範圍
(一)開展對該行業企業狀況、市場需求和發展趨勢等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為政府制訂產業政策提供依據,為企業經營決策服務;
(二)協調行業內企事業單位之間在生產經營、技術合作中的問題,推動橫向聯合與專業化協作;在產品出口、技術引進方面,協助政府部門做好協調工作;
(三)研究中國國內外化纖工業發展動向,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行業發展規劃,技術經濟政策,行業技術標準方面的建議;協助政府部門貫徹技術經濟政策和法令、法規;完成政府部門委託的行業相關任務;
(四)代表該行業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單位在生產、經營及科研、教育等方面的實際問題;認真反映會員單位的正當願望,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五)提供中國國內外技術經濟和市場信息,組織技術經濟交流,做好為會員服務的工作;發展與國外同行業及相關行業組織的聯繫,開展國際間經濟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
(六)加強該行業與相關行業之間的聯繫,協調該行業與相關行業共同關心的問題,促進行業與行業的均衡和共同發展;
(七)根據行業的特點,制訂該行業的行規行約,以建立行業自律性機制,規範行業自律行為,促進企業平衡競爭,提高行業整體素質,維護行業整體利益;
(八)承辦政府部門、會員單位等委託的各項工作。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12] 
  •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提供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12]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建設成就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活動交流

  • 中國生物產業大會
2007年,中國國家在石家莊舉辦了首屆中國生物產業大會,此後又分別在湖南長沙、吉林長春、山東濟南、廣東深圳、江蘇泰州和雲南昆明舉辦。中國國家領導、中央有關部委和省市領導出席了歷年的大會,在海內外已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已成為中國生物產業領域的盛會。在宣傳中國生物產業政策,搭建生物成果轉化和技術交流平台,促進政府、企業、科研以及金融界之間的對接,推動中國生物技術產業化、生物產業集聚化、國際化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已成為全社會了解生物技術和生物產業發展的重要窗口和促進生物產業持續快速發展的重要載體。 [14] 
  • 中國纖維流行趨勢
中國纖維流行趨勢是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司、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東華大學及國家紡織化纖產品開發中心聯合主辦的化纖行業內的發佈活動。其宗旨在於把中國纖維品牌建設和新產品市場推廣工作推向新階段,打造聯合上下游的全行業風向標。 [15] 
  • SAMPE中國2022年會暨國際學術會議
2022年11月15至17日,SAMPE中國2022年會國際學術會議在江蘇蘇州召開,會議主題為“先進複合材料,引領產業創新與可持續化發展”。開幕式上舉行了2022年SAMPE中國復材產品創新獎頒獎儀式,SAMPE中國大陸總會秘書長崔振進先生主持創新獎頒獎儀式,SAMPE全球榮譽理事長益小蘇教授、SAMPE中國大陸總會理事長邱夷平教授、長三角先進材料研究院沈真研究員、長三角先進材料研究院朱珊研究員作為嘉賓為獲得2022年度SAMPE中國創新獎的15家企業頒發證書和獎盃。 [16] 
SAMPE中國2022年會國際學術會議開幕式現場 SAMPE中國2022年會國際學術會議開幕式現場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學術刊物

《中國化學纖維》(原《化纖信息》)創刊於1989年,是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會刊。依託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和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憑藉化纖上下游企事業科研院所等單位的大力支持,以及辦刊人員嚴謹的工作態度,雜誌在業內得到了高度的認可,具有顯著的影響力。 [17] 
《高科技纖維與應用》為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會刊,集權威、政策、學術、創新和指導性於一體,為中國科技核心期刊。該刊集權威、政策、學術、創新和指導性於一體,為中國科技核心期刊。作為中國高新技術纖維產業的科技期刊,該刊被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認定為會刊,曾獲全國石化行業優秀報刊一等獎。 [18] 
《中國化學纖維》 《中國化學纖維》
《高科技纖維與應用》 《高科技纖維與應用》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人才培養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獎項設置

  • “全國紡織行業技術能手”和“全國紡織行業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
根據《全國紡織行業技術能手評選表彰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組織開展“全國紡織行業技術能手”和“全國紡織行業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單位和個人的評選表彰活動。 [19]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培訓教育

  • 第三期全國紡織複合人才培養工程高級培訓班
2017年5月13日,來自紡織產業鏈的42名學員齊聚北京服裝學院材料與工程學院,開始新一期的全國紡織複合人才培養工程高級培訓班課程的學習。 [20]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文化傳統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形象標識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會徽為藍色,由地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組成,上方為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的中文名稱,下方為CCFA的英文簡稱。 [1] 
協會會徽 協會會徽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協會宗旨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宗旨為貫徹國家產業政策,維護會員合法權益,促進技術進步,推動全行業發展。 [1] 

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現任領導

職務
名單
會長
陳新偉 [2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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