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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軍隊委員會工作條例
鎖定
中國共產黨關於規範人民軍隊黨的委員會工作的法規。2011年1月8日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是中國共產黨在人民解放軍中各級委員會開展工作的基本依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制定。共7章33條。
- 中文名
- 中國共產黨軍隊委員會工作條例
- 頒佈時間
- 2011年1月8日
- 發佈單位
-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軍隊委員會工作條例主要內容
條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胡錦濤關於新形勢下國防和軍隊建設重要論述,總結吸收部隊黨委工作的新經驗新成果,針對黨委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對新形勢下軍隊各級黨委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原則要求、黨委的職責和議事決策程序、黨委的領導作風和制度以及監督與責任追究等作出了規定。條例着眼更加牢固地確立科學發展觀在國防和軍隊建設中的重要指導方針地位,將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寫入黨委工作的指導思想,把研究部署學習科學發展觀作為黨委全委會、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責,把樹立與科學發展觀相符合的思想觀念作為黨委領導作風的重要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條例貫徹和體現了全面履行新世紀新階段人民軍隊歷史使命、提高以打贏信息化條件下局部戰爭能力為核心的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的能力、思想政治建設“三個確保”時代課題、以黨的創新理論武裝為根本加強學習型黨組織建設、以思想作風建設為重點加強各級黨委班子建設和建設堅強有力、奮發有為的黨委班子,以及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等重要思想。條例充分體現了中央軍委關於加強黨組織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幹部隊伍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等方面的新規定,充分吸收了近年來部隊各級黨委在工作實踐中探索總結的成功經驗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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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軍隊委員會工作條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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