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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

鎖定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簡稱十八屆四中全會,是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閉幕之後召開的第四次全體會議。首次以全會的形式專題研究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一基本治國方略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1-2]  習近平同志作了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説明 [10] 
中文名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
別    名
十八屆四中全會
召開時間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
主要議題
依法治國
會議看點
四中全會將同時撤銷5位中央委員會成員
會議通過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會議背景

2012年11月8日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重大部署,強調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2013年11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和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提出明確要求。 [3] 
中共歷次四中全會多聚焦於黨風建設,而即將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主題則落腳於依法治國,以此作為全會主題,在中國共產黨黨史上尚屬首次。有分析指出,選擇這一主題反映出執政黨在全面深化改革關鍵時期的重大政策考量。這是三中全會做出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一個必然要求,是保證全面深化改革順利進行的重要條件。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主要議程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主要議程是,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要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4]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會議決定

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作出的戰略部署,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研究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作出如下決定。
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依法治國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依法治國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複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我們黨高度重視法治建設。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治,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積極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取得歷史性成就。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法治政府建設穩步推進,司法體制不斷完善,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
同時,必須清醒看到,同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羣眾期待相比,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相比,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有的法律法規未能全面反映客觀規律和人民意願,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立法工作中部門化傾向、爭權諉責現象較為突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比較嚴重,執法體制權責脱節、多頭執法、選擇性執法現象仍然存在,執法司法不規範、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現象較為突出,羣眾對執法司法不公和腐敗問題反映強烈;部分社會成員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維權意識不強,一些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依法辦事觀念不強、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現象依然存在。這些問題,違背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損害人民羣眾利益,妨礙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必須下大氣力加以解決。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會議看點

四中全會將同時撤銷5位中央委員會成員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對中央委員或候補委員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由中央委員會全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決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處理決定,待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5] 
因此,十八屆四中全會將正式審議通過中紀委關於蔣潔敏、李東生、李春城、王永春、萬慶良五人審查報告,對此前的有關“雙開”處分予以追認,並撤銷他們的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職務。一次中央全會同時撤銷五位中央委員會成員職務,力度之大極其罕見。 [6]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會議紀實

厲行法治的航標 依法治國的宣言——《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誕生記 [9] 
這是中國共產黨依法治國的宣言。
這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號角。
2014年10月23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勝利閉幕。經過出席全會的中央委員表決,一致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180多項重大改革舉措——全會決定鮮明提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命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13億中國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征程上,寫下了濃墨重彩的時代華章。
為子孫萬代計 為長遠發展謀——確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重點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問題,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推進依法治國、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堅定決心
走過近代百年的屈辱,經過新中國65年發憤圖強的奮鬥,迎來民族復興的曙光。今日中國,已經行進至實現現代化關鍵一躍的歷史節點。
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如何迴應時代提出的課題?
第一次專門研究法治建設的中央全會,第一個關於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征程上樹起一座新的里程碑。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羣眾對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
站在歷史和未來的交匯處,肩負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歷史重任,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行着深邃思考——
距離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僅有短短6年時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後,路該怎麼走?如何跳出“歷史週期率”,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近代以後,中國一些仁人志士對厲行法治進行過多次探索。然而,從康有為、梁啓超領導的戊戌變法失敗,到孫中山領導下制定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被廢除——法治未曾在中國得到踐行。
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才為社會主義法治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制度和社會基礎,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走上了探索實行社會主義法治的道路。
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衰則國家亂。
歷史一再證明:什麼時候重視法治、法治昌明,什麼時候就國泰民安;什麼時候忽視法治、法治鬆弛,什麼時候就國亂民怨。
未來提出要求:法治是治國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關係黨執政興國的根本性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一語中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
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以實現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己任,統籌謀劃、積極推進。
這是科學系統的佈局——
黨的十八大閉幕後不久,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出席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並發表重要講話,明確提出“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重大論斷。
這是蹄疾步穩的推進——
隨着新一屆黨中央治國理政全面展開,特別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後,如何把依法治國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來考慮、來謀劃、來推進,成為黨中央議事日程中的重要內容。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僅兩個月,全面深化改革各項任務正陸續展開,2014年1月,中央政治局就作出決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要重點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問題。
黨中央決定成立文件起草組,由習近平總書記擔任組長,張德江、王岐山同志擔任副組長。這是繼擔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起草組組長之後,習近平總書記又一次擔任黨的中央全會文件起草組組長。來自有關部門和地方的幾十位同志參加文件起草組工作。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籌備和全會文件起草工作由此拉開序幕。
1月27日,黨中央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各部委,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黨委),解放軍各總部、各大單位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發出《關於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研究依法治國問題徵求意見的通知》。
2月12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文件起草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他明確指出,依法治國是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康幸福的重大戰略問題,也是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出發,在國家治理上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中央決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主要議題,是基於以下基本考慮: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的目標任務的現實要求;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要求;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需要從全局的高度作出總體部署;
——面對人民對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的期待,必須高舉依法治國大旗,確保法治建設正確方向。
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為起點,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步入了全面推進的新階段。
智慧的凝聚 民主的彰顯——全會決定起草工作始終在習近平總書記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領導下進行,始終堅持充分發揚民主、深入調查研究,充分體現了黨和人民共同意志
出台一份立足我國法治實際、把準時代脈搏、適應事業發展要求、符合廣大人民意願、引領法治前行的好文件,是全會能夠順利召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能夠邁出實質步伐的關鍵。
從文件起草組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幕,251個日日夜夜,習近平總書記為文件起草工作傾注了大量心血,對文件起草組上報的每一稿都認真審閲。其間,總書記先後3次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2次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對全會決定起草提出一系列重要指導性意見。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系統工程,必須整體考慮、統籌謀劃。
在文件起草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深刻論述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深入剖析了當前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文件起草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要求——
“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出指導思想、基本方針、奮鬥目標,明確戰略重點、主要任務、重大舉措,為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建設法治中國提供根本指引”。
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為全會決定起草工作指明瞭方向。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許多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我們要緊緊圍繞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隊伍建設、黨的領導進行部署,體現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涵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方面。我們要堅持問題導向,着眼於法治領域廣大幹部羣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着眼於國家治理法治化,提出一些新思想、新觀點、新舉措。要體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三個全面’的邏輯聯繫,既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又能夠堅持從實際出發、不照搬照抄別國模式,做到理論和實踐相統一。”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對文件起草組反覆提出的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在文件起草組會議上多次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許多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這些問題對我們來講不少也是新課題。能不能從理論上、實踐上對這些重大問題作出科學回答,是影響全會決定起草工作成效的關鍵。我們要運用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運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立場觀點方法,運用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重大方針政策精神,總結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經驗,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學習借鑑國外法治有益成果,努力把全會決定涉及的重大問題研究透徹、闡述清楚,使全會決定經得起推敲、經得起檢驗。
為了把問題找準、把解決問題的辦法研究透徹,文件起草組組成8個調研組赴東中西部14個省區市開展調研。
聽取領導同志意見,向專家學者問計,向基層幹部羣眾請教,深入最基層的社區警務室、鄉鎮基層法庭,深入企業、學校、科研院所……各種座談會就召開45次。
大量第一手材料為起草好全會決定提供了重要參考。
一條條意見和建議從四面八方彙集而來。各地區各部門提出了45萬多字的書面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務院法制辦等單位還提交了專題研究報告。
從初春到盛夏,北京,萬木葱蘢,生機盎然。
在前期充分調研基礎上,文件起草組遵照習近平總書記要求,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深入研究問題,反覆評估論證。
討論、起草、修改,再討論、再修改……從最初的文件提綱,到框架方案,再到文件送審稿,全會決定主題更加鮮明,重點更加突出,邏輯更加嚴密,措施更加到位,語言更加洗練。
在起草過程中,習近平總書記始終強調,必須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
8月初,中央辦公廳向各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人民解放軍和各人民團體印發了全會決定徵求意見稿。
8月19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對全會決定稿的意見和建議。
涓涓細流,匯成江海。
根據統計,全會決定稿徵求意見3326人。經彙總,文件起草組收到的意見和建議2058條,其中黨外人士提出66條,扣除重複的總計1815條。根據這些意見和建議,文件起草組對全會決定作出260多處修改。
9月30日,經過修改的全會決定稿提交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會議認為文件基本成熟,決定提交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
全會召開期間,在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下,文件起草組根據與會同志審議討論意見,對全會決定又兩上兩下進行多處修改。
10月23日下午3時,散發墨香的全會決定草案擺放在出席會議的每一位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座席前。這份凝聚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智慧的決定獲得一致通過。
清晰的藍圖 有力的引領——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旗幟鮮明回答依法治國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廓清了前進道路上的思想迷霧
道路決定命運,道路開創未來。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路錯了,提什麼要求和舉措都沒有意義。道路問題不能含糊,必須向全黨全社會釋放正確而又明確的信號。
中國應該走一條什麼樣的法治道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明確回答:
新中國成立65年,改革開放36年,法治建設取得的成就歸結起來就是一條——開闢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條道路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重要組成部分。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鮮明的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這是一條既立足中國基本國情,又借鑑國外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正確之路,一條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由之路。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猶如一條紅線,貫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總任務、總佈局,使全會決定三大板塊、七個部分形成有機整體。
圍繞紅線,全會決定深刻闡述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指明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路徑,澄清了社會上一些長期存在的模糊認識。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個全面”的邏輯聯繫愈發清晰——
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開啓全面深化改革的閘門,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高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旗幟,兩次全會、兩大主題、兩份決定,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總體戰略在時間軸上順序展開,在邏輯層面環環相扣,形成了推動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藍圖的姊妹篇。
改革是法治的推進器。
翻開全會決定,從“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到“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到“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
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力透紙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與全面深化改革,如大鵬之兩翼,如戰車之兩輪,共同推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順利實現。
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係正本清源——
“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幸福所繫、利益所繫”。
“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
全會決定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係理直氣壯作出了回答。
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全新命題首次提出——
“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內涵清晰、要求明確。
從法律體系到法治體系,一字之變,折射出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道路上邁出了實質性步伐。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意味着,不僅要制定出法律,更要實施法律、遵守法律、落實法律,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明確政治保證、體制機制、工作佈局和努力方向。
尤為引人注目的是,將黨內法規體系納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範疇,表明我們黨對法治建設規律、共產黨執政規律有了更加成熟而深刻的把握,樹立起更加堅定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
運籌帷幄見智慧 言出必踐顯擔當——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以言出必踐的定力、善作善成的毅力、抓鐵有痕的魄力推出並踐行一系列重大舉措,全社會對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充滿信心
“全黨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決策部署上來……”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堅定的話語,是向全黨發出的動員令。
全會閉幕當天,英國《金融時報》網站刊發文章稱,將依法治國這個概念完整呈現,上升為執政黨的全黨意志和目標,本身就是一種歷史性進步。
海內外媒體對全會的關注進一步升温,對全會決定的內容予以高度評價。全社會對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實現充滿期待,更滿懷信心。
這信心,來源於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一以貫之的治國理政風格——
抓鐵有痕、踏石留印。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時時處處以“嚴”的精神、“實”的作風推動各項工作紮實開展,推動各領域新風撲面,舉國上下為之一振。
在全會決定起草過程中,180多項重大舉措向世人展示了中國共產黨認認真真講法治、紮紮實實抓法治的決心和魄力。
這信心,來源於以問題為導向、猛藥去痾的改革藍圖——
立良法以行善治。針對長期以來立法過程中存在的部門化問題、地方保護主義問題,全會決定強調,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等重要法律起草由人大主導,完善立法專家顧問制度,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徒法不足以自行。針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糾等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全會決定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6項舉措,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夯實基礎。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針對司法公信力差的問題,全會決定從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舉措,為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提供了保障。
讓法律成為全民的信仰。針對守法意識淡薄的問題,全會決定要求從小學開始,把法治課納入到各階段國民教育中,把法治建設成效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體系,引導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衞者。
這信心,來源於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所具有的堅實保障——
從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到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再到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全會決定為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描繪的路徑清晰可見。
從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帶頭遵守法律,到健全黨領導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從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到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鬥堡壘作用,全會決定為從嚴治黨紮緊法律和黨規黨紀之籠,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鑄就堅強領導核心。
……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
一個個科學論斷,一項項創新舉措,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全面展開,治國理政邁向法治化新境界。
伴隨着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貫徹實施,國家治理領域必然迎來一場廣泛而深刻的變革,一個充滿生機的法治中國正在向我們走來。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各方評價

十八屆四中全會於2014年10月召開。該屆四中全會日期及主要議題很早就公開,這與2013年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宣佈時間形成鮮明對比,表明領導層對此早有計劃且準備相對充分,預計爭議較少並將取得如期的成果。(中國證券網評) [7] 
2014年9月5日,習近平在慶祝全國人大成立60週年的講話中提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過程中要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該屆四中全會的“依法治國”,有望成為當前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的突破口。鳳凰網評 [8] 
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聚焦法治,也是執政黨痛定思痛之後的選擇。一個可茲觀察的視角在於,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執政黨召開了四次四中全會,除十五屆四中全會關注國企改革之外,其他三次均聚焦黨建。以“依法治國”為四中全會議題,是破天荒的第一次。法治不彰,努力不止。這既是法治中國的必由之路,也是一個富強、民主、和諧、幸福中國的必由之路。(光明網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