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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書記處

鎖定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書記處,簡稱中共中央書記處,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處理日常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其工作由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主持。其成員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 [1-2]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負責召集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並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 [2] 
中文名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書記處
成立時間
1934年1月 [1] 
性    質
中共中央領導機構
簡    稱
中共中央書記處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書記處主要職權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書記處,是中共中央處理日常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它的設立有利於提高黨的工作效率,使黨、政、軍大量工作得到及時處理,而且減少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的日常性工作會議,有利於政治局及其常委會集中精力考慮和決定重大方針政策問題,有利於保證黨的集體領導的長期連續性和穩定性。
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中央書記處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成員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中央書記處工作由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主持。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規定,中央書記處根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的指示安排開展工作。 [1-4]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書記處機構沿革

1934年1月,中國共產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改選中央政治局,同時成立中央書記處。一般認為,當時的中央書記處事實上就是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1938年9月至11月,中共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後,正式以中央書記處替代中央政治局常委會。
1945年中共七大通過的黨章延續了這種制度安排,規定中央政治局是黨的中央指導機關,指導黨的一切工作。中央書記處在中央政治局決議之下處理中央日常工作。這一制度沿用至1956年中共八大。
1956年召開的中共八大對黨的中央組織機構作出調整。八大黨章規定:“黨的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的常務委員會和中央書記處”,“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中央書記處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領導之下,處理中央日常工作”。“文化大革命”發生後,中央書記處停止工作,黨的九大至十一大沒有設立該機構。
1980年2月,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關於成立中央書記處的決議》,恢復設立中央書記處,作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的經常工作機構。成員均由中央委員會直接選舉產生。
黨的十二大再次將設立中央書記處寫入黨章,沿用了十一屆五中全會會議決議的規定,明確了中央書記處的設置、產生方式、職能。 [1]  [3]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書記處組成人員

中央書記處成員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中央書記處由書記若干人、候補書記若干人組成。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