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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費赴古巴留學生

鎖定
古巴政府提供資金,通過中古教育合作項目到古巴留學的中國留學生。
中文名
中國公費赴古巴留學生
出資方
古巴政府
施行時間
2006
負責機構
國家教育部國際司

目錄

中國公費赴古巴留學生簡介

該項目從2006年起開始施行,:該項目從2007年9月開始(也就是第三批開始)學生人數才達到400人,或者四百人以上。第一批和第二批學生總和估計只有400人左右。中方由國家教育部國際司和國家教育部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簡稱留學基金委)負責,並由其下屬某中介機構負責具體實施。可報名人員有高中畢業生、少量國內大專院校西語專業低年級學生和國內在職人員。此項目在古巴的全部費用由古方負責,包括學費、食宿、古巴國內交通、網絡通訊費用、每個月的補助等,國際交通費用由赴古學生自己負責,補助以古巴比索(CUP)形式向學生髮放,此項目簽證免費。中方則收取報名費、評審費、培訓費等一系列費用,這些費用與古巴無關。西語專業學生及國內在職人員所學課程為進修一學年西班牙語言;高中畢業生所學課程為學一年西班牙語(預科)古巴哈瓦那大學TARARA校區,學習西班牙語語言文學、醫學、護理學等專業,學制為五至六年,畢業後取得古巴學歷和學位。中國教育部將招收範圍定在中西部地區,即河南,新疆,青海,寧夏,甘肅,內蒙古,四川,重慶,廣西,雲南,貴州,陝西等省、自治區、直轄市。
因此項目影響,古巴目前暫不接受中國自費生赴古就讀本科專業。

中國公費赴古巴留學生錄取條件

通過高考錄取條件是:截止到高考之日未滿20週歲的應屆及往屆高中生,成績達到二本線以上(一般情況下高於一本線)按照各省錄取名額從高分錄取。
考生一旦錄取,須同國家留學基金委東方國際教育交流中心簽訂協議,在公證處辦理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出生證明,高中成績證明,畢業證的公證書,需要翻譯為西班牙語的文本,一式兩份。需辦理護照,以及經過體檢取得小紅本和小黃本。
考生錄取後需要前往指定日期指定地點接受赴古前培訓,一般,北方省考生在西安外國語大學,南方省考生在四川外國語大學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項目背景,出行注意事項,出國日期,地點,航班等信息。
目前最後一次招生為2009年通過高考招生。從2010年起暫停招生,目前還沒有恢復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