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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信託業協會

鎖定
中國信託業協會(China Trustee Association,CTA)成立於2005年5月,是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主管的全國性信託業自律組織,是經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登記註冊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1] 
據2024年5月協會官網數據,中國信託業協會下設6個專業委員會、7個內設機構。 [9] 
中文名
中國信託業協會
外文名
China Trustee Association
簡    稱
CTA
主管單位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登記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屬    性
全國性信託業自律組織
社團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號院5號樓20層
社會信用代碼
51100000500019664L
成立時間
2005年
現任領導
會長:李強
監事長:俞華軍
秘書長:陳豔梅
法定代表人
姚江濤
性    質
社會團體 [18] 

中國信託業協會發展歷史

2005年,中國信託業協會成立。 [1] 
2009年8月26日,中國信託業協會第二屆會員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2] 
2012年12月12日,中國信託業協會第三屆會員大會在昆明召開。 [3] 
2013年11月6日,中國信託業協會與中央電視台財經頻道在協會會議室簽署了戰略合作備忘錄。 [4] 
2018年5月14日,中國信託業協會、江西財經大學、中航信託於江西財經大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5]  12月26日,中國信託業協會第四屆會員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6] 
2023年12月26日,中國信託業協會第五屆會員大會第一次會議(第40次會員大會)在北京召開。 [7] 
 會議現場 會議現場

中國信託業協會組織體系

中國信託業協會機構設置

  • 最高權力機構
協會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民主協商的議事程序,行使權力。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會員大會的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常務理事、監事;
(三)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四)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審議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六)審議批准協會的工作計劃;
(七)審議批准各項同業管理辦法;
(八)審議決定對違反協會章程及各項同業管理制度的會員處分;
(九)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十)決定協會終止事宜;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經理事會或1/3以上會員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由會長主持。
會員大會採取現場開會方式。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會議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8] 
  •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理事會由會員理事和非會員理事組成。會員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的會員理事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派高級管理人員擔任。非會員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推薦並須經會員大會選舉通過。
協會設理事若干名,其中會員理事單位需滿足下列條件:
(一)在會員中具有代表性,經營狀況良好;
(二)積極支持協會工作。
協會理事每屆任期5年,理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會員理事在任期內發生離任等情況的,應由所在單位書面告知協會,繼任的理事自動接任前任在協會的理事職務,並由協會通知各會員單位。
會員理事單位委派的理事需滿足下列條件:
(一)具備業務主管單位認定的信託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二)熱愛協會、能積極參與理事會工作。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三)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
(五)決定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辦事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六)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和解聘;
(七)決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和人選;
(八)擬定協會年度工作計劃及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報會員大會審議;
(九)審議協會的工作報告,報會員大會審議;
(十)擬訂同業管理辦法,報會員大會審議;
(十一)決定統計事宜;
(十二)提出對違反該章程及各項同業管理制度和辦法的會員的處分意見、提交會員大會審定;
(十三)制定協會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理事會由會長召集。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協會設常務理事會,其成員須經會員大會換屆選舉委員會提名,由會員大會從理事中選舉產生,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第二十七條第一、二、四、五、六、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經會長或1/3以上常務理事會成員提議可召開常務理事會臨時會議。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8] 
  • 組織機構
據2024年5月協會官網數據,中國信託業協會下設6個專業委員會、7個內設機構。 [9] 
組織架構 組織架構

中國信託業協會組織會員

  • 會員分類
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8] 
  • 入會條件
凡經中國銀保監會批准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信託公司和依法設立從事信託相關業務並獲得監管機構業務許可的相關機構,承認協會章程,可以申請加入協會,成為單位會員。
從事信託相關業務,在信託業研究領域具有重要影響的個人,承認協會章程,可以申請加入協會,成為個人會員。 [8] 
  • 入會程序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按照協會的要求向秘書處提交相關入會申請材料;
(二)秘書處初步審核後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按照協會規定辦理入會手續,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會員證書。 [8] 
  • 會員的權利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要求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通過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
(四)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獲得協會提供的服務;
(五)對協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要求協會為其保守商業機密;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八)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8] 
  • 會員的義務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規章制度及各項決議;
(二)執行協會制定的行業標準、自律公約等同業管理規定;
(三)維護協會合法權益和聲譽;
(四)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七)關心、支持協會工作,積極參加協會活動;
(八)會員大會規定的其他義務。 [8] 
  • 退會説明
會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協會可以根據情節採取責令改正、內部通報批評、暫停行使會員權利、取消會員資格等措施:
(一)一年內無故不交納會費;
(二)一年內無故不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三)違反該章程及同業管理規定。 [8] 

中國信託業協會業務範圍

  • 業務範圍
行業自律職責:
(一)組織會員簽訂自律公約及其實施細則,建立自律公約執行情況檢查和披露制度,受理會員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投訴,採取自律懲戒措施,督促會員依法合規經營,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受業務主管單位委託,組織制定行業標準和業務規範,推動實施並監督會員執行,提高行業服務水平;
(三)建立健全信託業誠信制度以及信託公司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體系,加強誠信監督,協助推進信託業信用體系建設;
(四)制定從業人員道德和行為準則,對信託從業人員進行自律管理,組織信託從業人員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五)對於違反信託業協會章程、自律公約、管理制度等致使行業利益受損的會員,可按有關規定實施自律性處罰,並及時告知業務主管單位;
(六)對涉嫌信託公司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的投訴件和發現的業內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業務主管單位,並做好業務主管單位批轉投訴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行業維權職責:
(一)組織會員制定維權公約。依照國家相關規定,通過開展區域信用環境評級,發佈誠實守信客户或違約客户名單,實施行業聯合制裁等措施,制止各種侵權行為,維護信託公司合法權益;
(二)參與業務主管單位等部門組織的有關信託公司改革發展以及與行業權益相關的決策論證,提出信託業有關政策、立法和行業規劃等方面的建議;
(三)向業務主管單位等相關部門反映涉及信託業改革和發展的問題,建立與有關部門的溝通機制,爭取有利於信託業健康發展的外部環境;
(四)組織會員開展行業維權調查,及時向會員進行風險提示,促進會員加強債權維護和風險管理;
(五)持續推動信託行業法律法規及配套制度的建立與完善。
行業協調職責:
(一)接受會員委託,協調與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之間的關係,協助業務主管單位等部門落實有關政策、措施;
(二)協調會員之間的關係,建立和完善行業內部爭議調解處理機制,公正、合理解決各種矛盾爭端,營造良好的業內環境;
(三)協調會員與社會公眾的關係,加強會員與社會公眾的溝通,維護會員與客户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同新聞媒體的溝通和聯繫,制定突發事件新聞處理機制,及時有效引導社會輿論,維護信託業聲譽。
行業服務職責:
(一)建立會員間信息溝通機制,組織開展會員間的業務、技術、信息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根據授權開展統計;
(二)組織開展與境內外信託公司以及信託業協會間的交流與合作;
(三)加強與各相關行業協會的溝通和協調;
(四)發揮行業整體宣傳功能,協調、組織會員共同開展新業務、新政策的宣傳和諮詢活動,大力普及金融知識,提高公眾的金融意識;
(五)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組織開展業務競技活動,增進會員間的瞭解和友誼,培育健康向上的行業文化。
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和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等有關部門及會員交辦、委託的其他事項。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8] 
  •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接受的捐贈或資助;
(三)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提供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8] 

中國信託業協會建設成就

中國信託業協會會議交流

2023年6月30日,2023年中國信託業年會正式召開,該次會議的主題是“信託業高質量發展”,會議由協會黨委書記、專職副會長(常務)漆艱明主持,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有關部門、派出機構,以及信託保障基金、信託登記公司、69家協會會員單位、協會專家理事、智庫單位等共100餘位代表參會。 [10] 
2024年4月28日,中國信託業協會聯合中國建設銀行在北京舉辦“房企紓困服務信託經驗交流會”。金融監管總局相關部門、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律師事務所等單位和機構,以及專家學者、新聞媒體等近百人蔘加了會議。 [11] 

中國信託業協會賽事活動

  • 中國信託業信託知識競賽
中國信託業信託知識競賽是在原銀保監會信託部的指導下,中國信託業協會聯合《中國銀行保險報》共同舉辦的全國性信託業知識競賽。 [12] 

中國信託業協會榮譽表彰

2016年10月,中國信託業協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2015年度社會組織評估工作中獲評5A級(最高等級)社會組織。 [13] 
2021年5月,中國信託業協會被甘肅省委、省政府表彰為“甘肅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 [14] 

中國信託業協會人才培養

中國信託業協會培訓工作

2024年4月2日,中國信託業協會舉辦家庭服務信託業務線上專題培訓,邀請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家庭服務信託部總經理束宇授課,來自52家會員單位的2015餘人參訓。 [15] 

中國信託業協會主題活動

2024年3月15日,中國信託業協會聯合協會會長單位中國外貿信託共同前往北京亞運村街道,開展“3·15”金融知識進社區活動。 [16] 

中國信託業協會文化傳統

中國信託業協會形象標識

中國信託業協會會徽是一個藍白色相間圓盤,表示協會的主要工作的是信託業。 [1] 
協會會徽 協會會徽

中國信託業協會協會宗旨

協會以促進會員單位實現共同利益為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自律、維權、協調、服務職能,發揮相關管理部門與信託業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維護信託業合法權益,維護信託業市場秩序,提高信託業從業人員素質,提高為會員服務的水平,促進信託業的健康發展。 [8] 

中國信託業協會現任領導

職務
名單
終身名譽會長
王世宏
會長
監事長
專職副會長
副會長
秘書長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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