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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伊斯蘭教協會

鎖定
中國伊斯蘭教協會簡稱“中國伊協”,它是中國各民族穆斯林的愛國宗教團體和伊斯蘭教教務組織。會址設於北京。於1952年7月,由知名人士包爾漢·沙希迪、劉格平、賽福鼎·艾則孜、楊靜仁、達浦生、馬堅、龐士謙、馬玉槐等在北京發起籌備,翌年5月11日成立中國伊斯蘭教協會(以下簡稱協會)。這是我國曆史上第一個空前統一的全國性伊斯蘭教組織,它的成立標誌着實現了中國各族穆斯林的大團結,為黨和政府與各族穆斯林之間架起了溝通的橋樑。協會成立以來已召開過十次全國代表會議,歷屆會長分別是:包爾漢·沙希迪、張傑、沈遐熙、安士偉、陳廣元,現任會長楊發明。

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協會宗旨

團結和帶領全國各民族穆斯林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堅持伊斯蘭教中國化方向,走伊斯蘭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道路。繼承和發揚伊斯蘭教愛國愛教、敬主愛人、和平中道、兩世吉慶思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伊斯蘭教界合法權益,推動我國伊斯蘭教事業健康發展。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宗教和睦、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祖國統一、世界和平做出貢獻,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中國伊斯蘭教協會主要職責

(一)開展有利於宗教和睦、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祖國統一和世界和平的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治與核心價值觀教育,團結和帶領穆斯林羣眾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為國家的穩定和發展大局服務。、
(二)協助政府宣傳貫徹我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法律法規,依法維護伊斯蘭教界和穆斯林羣眾的合法權益,反映伊斯蘭教組織、伊斯蘭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羣眾的意見和訴求,充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
(三)在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範圍內舉辦各項伊斯蘭教事業,開展伊斯蘭教教務活動。
(四)開展伊斯蘭教經學思想建設,做好解經工作,深入挖掘教義教規中有利於社會和諧、時代進步、健康文明的內容,並作出符合當代中國發展進步要求的闡釋,弘揚正信,堅守中道,反對極端。
(五)舉辦伊斯蘭教教育,辦好經學院,引導和規範經堂教育、經文學校教育,選派出國留學人員,培養合格的伊斯蘭教人才。
(六)開展伊斯蘭文化宣傳、網絡信息傳播及學術研究工作,編譯、出版經籍書刊,建設網絡宣傳新媒體,保護伊斯蘭文化遺產。
(七)制定伊斯蘭教內部規章制度並督促落實,認定、管理宗教教職人員。
(八)指導各地伊斯蘭教協會開展工作。
(九) 依法開展公益慈善和社會服務工作,促進和支持各地伊斯蘭教協會和清真寺興辦公益慈善和自養事業。
(十)組織朝覲活動,提供相應服務。
(十一)開展與台灣和香港、澳門穆斯林和伊斯蘭教組織的聯誼工作,增進了解,團結合作,促進祖國統一。
(十二) 開展同各國穆斯林和伊斯蘭教組織的友好往來,增進交流與合作,為國家外交大局服務。
(十三)參加和開展與國內外宗教組織之間的對話、交流與合作。

中國伊斯蘭教協會職能機構

協會下設職能機構有:辦公室、教務部、國際部、解經工作辦公室、朝覲工作辦公室、伊斯蘭文化研究部、中國穆斯林編輯部、網絡信息辦公室等業務工作部門。協會設有中國伊斯蘭教教務指導委員會、中國伊斯蘭教協會教育工作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主辦有中國伊斯蘭教經學院、《中國穆斯林》雜誌(漢文版、維吾爾文版)和中國伊協門户網站(漢文版、維吾爾文版)。

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協會領導

會長:楊發明(駐會)
秘書長:馬中平(駐會 [2] 

中國伊斯蘭教協會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被民政部授予“全國先進社會組織”稱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