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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稽核監督局

鎖定
中國人民銀行稽核監督局是中國人民銀行內設職能機構。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稽核司,1994年改稱現名。基本任務是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32條賦予的職責。採取的基本手段是現場稽核。 [1] 
中文名
中國人民銀行稽核監督局
成立時間
1994年
所屬部門
中國人民銀行
具體工作內容有以下幾項: 擬定金融稽核監督工作的條例、規章制度; 負責對各政策性銀行、各商業銀行、各商業性保險公司、其他全國性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郵政儲匯局、境內外資金融機構和境外中資金融機構實施現場稽核,對中國人民銀行各業務部門依法管理金融業的情況進行監督,組織領導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的稽核監督工作,承擔督促和稽核評價各金融機構建立健全和執行內部控制機制的工作。現場稽核工作要按《中國人民銀行稽核程序》 和 《中國人民銀行現場檢查規程》來組織; 對稽核查實的問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的行政規章,分門別類地處理。1998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內設機構調整改革後,該機構撤銷。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