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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關於重行頒佈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訓令

鎖定
毛澤東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名義於1947年10月10日發出。1960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選集》第四卷。2011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二十四冊。《訓令》首先指出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實行多年,但各地各軍略有出入,現統一規定重行頒佈,要求嚴格執行。《訓令》指出了三大紀律和八項注意的具體內容,三大紀律如下:一切行動聽指揮;不拿羣眾一針一線;一切繳獲要歸公。八項注意為:説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不打人罵人;不損壞莊稼;不調戲婦女;不虐待俘虜。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