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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

鎖定
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以下簡稱“科技中心”)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以發展中醫藥事業、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為宗旨,以整合科技資源,推進中醫藥現代化進程,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以服務人類健康,引領國際、國內中醫藥科技事業發展為奮鬥目標。
中文名
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
屬    性
科技中心
地    點
北京
隸    屬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2017年被國家認監委責令整改

2017年5月12日,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公告,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因未按要求提交2016年度工作報告,被國家認監委要求立即整改 [2] 
以下為公告原文(節選): [2] 
根據《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相關規定,認證機構應當於每年3月底之前將上一年度工作報告報送國家認監委。認證機構應立即整改,並於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工作報告的補報。 [2] 
未按要求提交2016年度工作報告的認證機構名單
序號
機構名稱
批准號
7
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
CNCA-R-2016-224

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2018年被國家認監委做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18年5月,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因“未在2018年三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工作報告和社會責任報告”,被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做出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 [1] 
以下為通告原文(節選): [1] 
2018年5月,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山東科苑環境認證中心等29家認證機構未在2018年三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工作報告和社會責任報告的案件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依據《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決定給予山東科苑環境認證中心等29家認證機構警告的行政處罰(名單附後)。 [1] 
國家認監委對29家認證機構做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序號
認證機構批准號
認證機構名稱
法定代表人
12
CNCA-R-2016-224
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
黃暉

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主要職能

一、承擔政府轉移職能
1、組織實施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的篩選、評審和推廣;
2、組織實施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新藥開發專項的招標、管理和投資開發;
3、組織實施中醫藥特色技術的篩選、評審和推廣;
4、承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專科(專病)項目建設中的評審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全國重點中西醫結合醫院、重點民族醫院建設日常管理工作;
5、承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民間醫藥、民間特色技術方藥整理與研究的日常管理工作;
6、承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民間醫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技術開發
1、依託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新藥開發專項項目辦公室,採用風險投資的管理運作模式,進行中藥新品種及其相關新技術、新工藝的開發研究。
2、依託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特色技術和方藥篩選評價中心、民間特色技術方藥優選與應用重點研究室,建立了臨牀研究基地、藥學藥理研究室等,開展中醫藥特色技術和方藥的篩選評價工作。
3、依託民族醫藥文獻整理及適宜技術篩選推廣項目辦公室,開展民族醫藥的適宜技術、驗方、秘方等方面的開發整理研究工作。
三、交流推廣
1、依託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科技成果推廣項目辦公室,建立了中醫藥科技成果交流平台,開展科技成果的篩選、評價以及合作推廣和特色技術的交流、培訓以及合作推廣等工作。
2、依託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專科(專病)項目建設辦公室,成立中醫臨牀重點專科協作組,建立了專科專病協作網絡,開展疑難病臨牀治療難點聯合攻關研究及成果推廣工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