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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俄關系史學會

鎖定
中國中俄關系史研究會是國家一級學術團體,成立於1978年11月,也是國內最早的八個社團之一。研究會主管單位為國社會科學院,代管單位是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現任會長為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李靜傑教授。
中文名
中國中俄關系史學會
主管單位
社會科學院
現任會長
李靜傑

中國中俄關系史學會簡介

中國中俄關系史研究會是國家一級學術團體,成立於1978年11月,也是國內最早的八個社團之一。研究會主管單位為國社會科學院,代管單位是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現任會長為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李靜傑教授。
研究會在不同歷史時期分別召開了《中俄關系史科學討論會》(蘭州1979)、《二戰後中蘇關係的走向》(黑龍江同江1995)、《中俄關系的歷史與現實》(哈爾濱2003)、《中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中的文化因素》(北京2005)、《第二屆中俄關系的歷史與現實國際學術討論會》(北京2008)、《中俄國界東段演變問題研討會》(北京2008),先後出版了《戰後中蘇關係走向1945-1960》、《中俄關系的歷史與現實》、《17-20世紀中俄關系中文文獻目錄》等論文集及工具書。研究會成員在各自所單位還先後出版和發表了大量中俄關系史、中蘇關係史、當代中俄關系的論著。

中國中俄關系史學會常務理事會成員名單

名譽會長
閻明覆餘繩武劉克明
顧問
王藎卿李鳳林特布信劉存寬羅明
郝建恆徐曰彪呂一燃邢書綱
孟憲章朱瑞真榮植姜長斌
會長
李靜傑
副會長
厲聲王建朗薛銜天徐萬民張宗海林軍黃修榮
常務理事
李靜傑厲聲王建朗薛銜天徐萬民張宗海林軍黃修榮夏義善王晶沈志華
馮紹雷李丹慧季志業劉成元趙華生樊明方白拉都格奇宿豐林李傳勳李嘉穀
陳春華丁明陳夕鄭羽趙立枝劉德喜王真於繼海姜毅欒景河吳偉
關貴海李隨安李英男楊奎松李捷黃定天鄭宇碩(香港)許湘濤(台灣)王大賀
汪朝光劉志青左鳳榮徐成方黃立茀郭力王文王奇劉爽張鳳鳴周尚文
李春隆殷劍平
秘書長
厲聲(兼)
副秘書長
欒景河(常務)吳偉關貴海李隨安

中國中俄關系史學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國中俄關系史研究會是廣泛吸收從事和關心中俄(含中蘇,下同)關係史研究事業的人士自願組成的全國性學術團體。
第二條本會為非營利性社會團體,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主管,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代管,經民政部正式登記(登記號為社證字0519號),具有法人資格。
第三條本會以推進中俄關系史學術研究和交流,提高這一研究領域的學術水平為宗旨。
第二章任務
第四條本會的任務是:
(1)交流學術資料與學術信息;
(2)組織學術交流,舉辦研討會以及其他學術活動;
(3)開展諮詢服務活動。
第三章會員
第五條凡承認本會章程,從事和關心中俄關系史研究事業的人士,均可申請加入本會,成為會員。
第六條本會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1)有推舉權和被推舉權;
(2)優先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3)優惠享受本會的諮詢服務,並及時得到有關資料和信息;
(4)遵守本會章程,執行理事會決議;任何會員,非經常務理事會同意,不得以本會名義從事活動。
第四章組織
第七條本會設理事會,由全體理事組成。理事由本會會員協商和推舉產生。
第八條對從事或推進中俄關系史研究事業做出突出貢獻者,本會授予名譽理事銜。
第九條理事會全體會議為本會權力機關。理事會全體會議或理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審查和通過本會工作報告,修改本會章程,推舉常務理事以及會長、副會長,確定秘書長(由會長提名)、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
第十條常務理事會為本會執行機構,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和秘書長組成;會長主持常務理事,秘書長在常務理事會領導下主持本會日常工作;任期均為五年。
第十一條本會設於北京。凡本會舉辦重要活動均由常務理事會全體會議或通過函電與京外常務理事協商決定。各地區舉辦地區性活動和推薦理事人選,由本會常務理事會委託該地區副會長和常務理事負責,被推舉的理事名單需報常條理事會審查批准。
第五章經費
第十二條本會的經費來源:
(1)接受中國社會科學院的撥款;
(2)接受贊助和捐贈;
(3)開展合法的有償服務活動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條本會的一切收入全部用於促進中俄關系史研究事業。
第十四條本會經費在常務理事會監督下由秘書長統一管理,並每年向常務理事會報告年度經費收支和使用情況。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會常務理事會。
(本章程由常務理事會於1994年2月5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