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中共煙台市福山區委組織部

鎖定
中共煙台市福山區委組織部,負責研究和指導全區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規劃協調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開展新時期黨的建設理論研究
中文名
中共煙台市福山區委組織部
行政編制
14名
工勤編制
1名
內設機構
區領導、組織員辦公室、辦公室等

中共煙台市福山區委組織部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指導全區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規劃協調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開展新時期黨的建設理論研究;積極探索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置和活動方式;承擔區委組織員辦公室的工作職能。 (二)負責對區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考察,並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辦理區委管理幹部的任免、退(離)休審批手續;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區直黨委黨員、副科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副職考察任免工作及區直機關股級幹部的預批和備案;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三)研究制定幹部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婦女幹部和黨外幹部工作。 (四)研究和制定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制度,並組織貫徹落實。 (五)負責按照中央《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對全區選拔任用幹部工作、區委管理的幹部進行監督檢查;受理黨員幹部的來信來訪及有關問題的申訴。 (六)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向區委報告有關的重要情況,並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七)主管幹部教育工作。制定幹部教育工作總體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年度幹部培訓計劃,培訓區委管理的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 (八)負責全區知識分子工作的指導和宏觀管理。瞭解掌握全區知識分子工作總體情況,負責落實知識分子工作的有關政策;組織部分優秀專家開展有關活動。 (九)負責黨羣機關參照試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退(離)休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指導。 (十一)承辦區委和上級業務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中共煙台市福山區委組織部內設機構

區領導、組織員辦公室、辦公室、幹部科、組織科、調研科、人才工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