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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

鎖定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設置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簡稱北京市委政法委)。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首都綜治辦)與市委政法委合署辦公。市委政法委是領導政法工作的市委工作機構。首都綜治辦是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北京市政法委一般是指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簡稱北京市委政法委)。
中文名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
設置依據
《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
簡    稱
北京市委政法委
合署辦公
首都綜治辦
作    用
領導政法工作的市委工作機構
書    記
孫軍民 [1]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機構職責

(一)根據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統一政法部門的思想和行動,保證中央、市委的部屬和決策在政法部門的貫徹實施。
(二)研究和處理政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一定時期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實施。
(三)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研究有關方針和策略,向市委提出建議及工作部署意見,並組織貫徹實施。
(四)支持和監督政法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和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五)研究和制定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政策及實施方案,供市委、市政府決策。組織、協調和推動各地區、各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努力探索並逐步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
(六)指導和推動政法部門黨的建設,研究制定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政法幹部隊伍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措施。按管理權和分工,負責本系統市委管理、市委委託管理幹部和企業領導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組織推動政法工作的調查研究,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探索政務工作改革。
(八)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組織制定政法部門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九)指導區、縣政法委、綜治辦的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部門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政法委(首都綜治辦)設辦公室、宣傳處、幹部處、組織處、研究室、法制處、聯絡處、區縣指導處、紀檢處、老幹部處等職能處(室)及其它部門。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領導信息

書記:孫軍民
領導班子:張健、楊雄華、吳久宏、於立新、薛春江、徐世輝 [1]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北京市委政法委基層社會治理處被評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