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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調整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指揮體制的決定

鎖定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中共中央關於調整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指揮體制的決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武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
中文名
中共中央關於調整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指揮體制的決定
發佈日期
2017年12月
《決定》明確,武警部隊歸中央軍委建制,不再列國務院序列。武警部隊建設,按照中央軍委規定的建制關係組織領導。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與武警部隊各級相應建立任務需求和工作協調機制。
《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要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強化“四個意識”,積極主動協調配合,做細做實相關工作,確保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有序轉換、穩定運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