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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2008年通過的決定)

鎖定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2008年10月12日通過。2009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十七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決定》闡述了新形勢下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重大意義,提出了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重大原則。《決定》要求:一、大力推進改革創新,加強農村制度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健全嚴格規範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建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健全農村民主管理制度。二、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擴大農業對外開放。三、加快發展農村公共事業,促進農村社會全面進步:繁榮發展農村文化,大力辦好農村教育事業,促進農村醫療衞生事業發展,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加強農村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強化農村社會管理。四、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證:完善黨領導農村工作體制機制,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加強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建設,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