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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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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1993年11月14日通過。1996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決定》共十個部分:一、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二、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三、培育和發展市場體系;四、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健全宏觀經濟調控體系;五、建立合理的個人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六、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七、深化對外經濟體制改革,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八、進一步改革科技體制和教育體制;九、加強法律制度建設;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為本世紀末初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奮鬥。《決定》指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結合在一起的。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為實現這個目標,必須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方針,進一步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實現城鄉市場緊密結合,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相互銜接,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建立以間接手段為主的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保證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建立以按勞分配為主體,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收入分配製度,鼓勵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制度,為城鄉居民提供同我國國情相適應的社會保障,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這些主要環節是相互聯繫和相互制約的有機整體,構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決定》指出,當前培育市場體系的重點是,發展金融市場、勞動力市場、房地產市場、技術市場和信息市場等。該《決定》制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總體規劃,是我國在90年代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行動綱領。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