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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
鎖定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2003年10月14日通過。2005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決定》總共四十二條,分為十二部分:一、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面臨的形勢和任務;二、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三、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四、深化農村改革,完善農村經濟體制;五、完善市場體制,規範市場秩序;六、繼續改善宏觀調控,加快轉變政府職能;七、完善財税體制,深化金融改革;八、深化涉外經濟體制改革,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九、推進就業和分配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十、深化科技教育文化衞生體制改革,提高國家創新能力和國民整體素質;十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經濟法律制度;十二、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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