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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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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1996年10月10日通過。1999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決議》共七個部分:一、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是一項重大戰略任務;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三、努力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四、積極發展社會主義文化事業;五、深入持久開展羣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六、切實增強精神文明建設的投入;七、加強和改善黨對精神文明建設的領導。《決議》指出,精神文明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總的要求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發展教育科學文化,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團結和動員各族人民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今後十五年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主要目標是:在全民族牢固樹立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共同理想,牢固樹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不動搖的堅定信念;實現以思想道德修養、科學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觀念為主要內容的公民素質的顯著提高,以積極健康、豐富多彩、服務人民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質量的顯著提高,以社會風氣、公共秩序、生活環境為主要標誌的城鄉文明程度的顯著提高;在全國範圍內形成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決議》指出,在新形勢下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是對全黨同志的一個重要考驗。如何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前提下,使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相互促進,協調發展,防止和克服一手硬、一手軟;如何在深化改革、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條件下,形成有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共同理想、價值觀念和道德規範,防止和遏制腐朽思想和醜惡現象的滋長蔓延;如何在擴大對外開放、迎接世界新科技革命的情況下,吸收外國優秀文明成果,弘揚祖國傳統文化精華,防止和消除文化垃圾的傳播,抵禦敵對勢力對我“西化”“分化”的圖謀,這是在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必須認真解決的歷史性課題。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