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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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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2001年9月26日通過。2003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決定》共十一個部分:一、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二、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反對因循守舊、不思進取;四、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反對照抄照搬、本本主義;五、堅持密切聯繫羣眾,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六、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反對獨斷專行、軟弱渙散;七、堅持黨的紀律,反對自由主義;八、堅持清正廉潔,反對以權謀私;九、堅持艱苦奮鬥,反對享樂主義;十、堅持任人唯賢,反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十一、加強對作風建設的領導。《決定》指出,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核心問題是保持黨同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在新的發展階段,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是: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指導,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和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以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羣眾的聯繫為核心,以保持黨的先進性、純潔性和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為目標,發揚優良傳統,加強思想教育,推進制度建設,解決突出問題,努力把黨的作風建設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