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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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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2005年10月11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2005年10月11日通過。2006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建議》共十個部分,對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相關問題,分別作了闡述。《建議》提出,“十一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是:在優化結構、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礎上,實現2010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制,耕地減少過多狀況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比較完善,開放型經濟達到新水平,國際收支基本平衡;普及和鞏固九年義務教育,城鎮就業崗位持續增加,社會保障體系比較健全,貧困人口繼續減少;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普遍提高,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居住、交通、教育、文化、衞生和環境等方面的條件有較大改善;民主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取得新進展,社會治安和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好轉,構建和諧社會取得新進步。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