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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
鎖定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於2018年9月13日發佈。
- 中文名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
- 發佈單位
- 國務院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
(2018年9月13日)
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經報黨中央和國務院批准,現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和編制調整情況通知如下。
[1]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管理職責,劃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相應核減行政編制2名。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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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引用日期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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