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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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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2004年12月31日發出。2006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意見》指出,2005年農業和農村工作,要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的方略,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穩定、完善和強化各項支農政策,切實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繼續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努力實現糧食穩定增產、農民持續增收,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意見》強調: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穩定、完善和強化扶持農業發展的政策,進一步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堅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提高耕地質量;加強農田水利和生態建設,提高農業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加快農業科技創新,提高農業科技含量;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業發展環境;繼續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競爭力;改革和完善農村投融資體制,健全農業投入機制;提高農村勞動者素質,促進農民和農村社會全面發展;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