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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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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2005年12月31日發出。2008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若干意見》指出,當前農業和農村發展仍然處在艱難的爬坡階段,解決好“三農”問題仍然是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重大而艱鉅的歷史任務。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強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產業支撐;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夯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經濟基礎;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物質條件;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培養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型農民;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健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體制保障;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完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鄉村治理機制;切實加強領導,動員全黨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按照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的戰略部署,始終把“三農”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實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加快農村全面小康和現代化建設步伐。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