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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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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2012年12月31日發出。發表於2013年2月1日《人民日報》。2014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若干意見》共七部分:一、建立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機制,努力夯實現代農業物質基礎;二、健全農業支持保護制度,不斷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三、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穩步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四、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新機制,大力培育發展多元服務主體;五、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有效保障農民財產權利;六、改進農村公共服務機制,積極推進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七、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切實加強以黨組織為核心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若干意見》指出,黨的十六大以來,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三農”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全面確立重中之重、統籌城鄉、“四化同步”等戰略思想,全面制定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重大政策,農業生產得到很大發展、農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農民羣眾得到很大實惠,農業農村發展實現了歷史性跨越,初步探索出一條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若干意見》進一步提出了2013年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若干意見》最後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加強和改善對“三農”工作的領導,確保勁頭不鬆懈、力度不減弱、力量有加強。要求要奮力拼搏,鋭意進取,求真務實,再創農村改革發展新的輝煌。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