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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續勘喀什噶爾界約
鎖定
《中俄續勘喀什噶爾界約》亦稱《喀什噶爾西北界約》,沙皇俄國脅迫中國清政府簽訂的關於帕米爾地區的不平等界約。該約是《中俄伊犁條約》的第5個子約。1884年6月3日(清光緒十年五月初十日)由兩國政府代表於新瑪爾葛拉城(今烏茲別克斯坦費爾干納)簽字並換文。
- 中文名
- 中俄續勘喀什噶爾界約
- 朝 代
- 清
- 年 代
- 光緒十年(公元1884年)
- 性 質
- 喪失領土的不平等條約
- 簽訂雙方
- 清政府、俄國
- 結 果
- 七萬多平方公里併入沙皇俄國
- 簽訂地點
- 新瑪爾噶拉
中俄續勘喀什噶爾界約主要內容
共6條。主要內容有:①別迭裏山口至蘇約克山口一段邊界,以正幹西南天山支脈為界。②蘇約克山口至烏孜別裏山口一段的中國領土劃入俄國。③烏孜別裏山口以南一段,自該山口起,俄國界線轉向西南,中國界線一直往南,兩線之間地域為“待議”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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