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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慘案

鎖定
咸豐六年(1856),有臨安礦商與回民爭楚雄石羊銀礦,訴於官。官府裁決不公,見臨安人勢盛則扶臨安抑回,回人勢盛則扶回抑臨安,導致流血械鬥,互有死傷。
中文名
丙辰慘案
事件時間
咸豐六年(1856)
事件地點
雲南臨安(今雲南建水縣)
歷史背景
清末朝廷昏腐,使民族矛盾激化。
事件影響
三迤糜爛,滇局不堪收拾。

目錄

丙辰慘案起因

臨安人退出礦區,將其積恨轉移於一般回族民眾。二月,臨安人盡屠南安、楚雄、三井、武定、廣通、祿豐等處回民,並揚言要進省屠殺由楚雄逃至昆明的回民。於是,滇東南的新興(今玉溪)、昆陽、澄江等地回民風鶴頻驚,一如道光年間永昌的回民,人皆自危。
有新興武舉馬凌漢,“恨臨人之強橫”,“怒官吏之不為保護”,便挺身而出,於四月初九日率眾從海口到達昆明,駐順城街清真寺內,意在堵御臨安人,保護省城回民。省府不察,派昆明縣王某、邑紳黃琮等出城彈壓,令其解散。凌漢歷訴回民受害情形,請求申雪,官府漠然視之,對臨安人反行袒護。凌漢憤極大罵,官府對城內回民益加疑懼。
時藩司青盛,素歧視回民。黃琮奉旨團練,私意亦在制回。今見馬凌漢此舉,遂起剪除回民之心。碰巧馬凌漢在城外打了一次勝仗,有省城陝西回族武舉妥福、妥壽前去慰勞。官紳對省城回民疑忌更甚,藉此誣告妥氏“造無門之鎖,陰謀作亂”,脅迫巡撫舒興阿密飭各府廳州縣滅回。

丙辰慘案發展

初十日,舒興阿召集臨安人和各鄉團練紳士入城,聽號令。十六日,青盛自上院出,當眾緊急宣佈:“凡遇回人,格殺勿論。”以黃琮為首的團練和臨安惡霸,分頭搜殺,“不論良莠男女老幼悉殄滅之”①。歷時3 日,殺猶未已。十九日,青盛母親外出,道經沙臘巷口,見被殺的回族婦女剖腹街頭,卧於血泊之中,胎兒還蠕蠕轉動,非常憤慨,回去責罵青盛説:“男子作事與婦人何涉,乃慘毒至此也!”①因此,殺稍止。然回民僅剩餘數十人,押禁在臬署中。婦女投水未死者,則囚禁於報國寺、藎忠寺。臨安人見有姿色者,則割襟為記,然後搶劫而去,當時人稱這種做法為“割襟”。

丙辰慘案結果

這次大屠殺,昆明回民被殺者2000 多户,2 萬餘口。此年歲在丙辰,時人稱這次大屠殺為“丙辰慘案”。 [1] 

丙辰慘案社會影響

丙辰慘案比道光年間永昌慘案更加殘酷,影響更為惡劣。
雲南地方最高當局在屠殺省城回民的同時,又傳令各府廳州縣“聚眾殺回,須橫直剿滅八百里”。各地官紳、團練便打着“奉憲滅回”的牌子,掀起“滅回”的惡潮。臨安、昭通、騰衝、元謀、武定、元江、鶴慶、麗江、劍川等地回民先後罹難。各地回民得不到保護,只得奮起反抗以自衞。一場回民抗暴自衞的風暴席捲全滇。馬敏功、馬如龍、馬德新起於臨安;馬二花、馬連升起於東川、曲靖;馬凌漢、楊振鵬起於昆陽、海口;徐元吉起於澄江;田餘慶起於河西;馬榮起於尋甸。於是,三迤糜爛,滇局不堪收拾。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