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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華人醫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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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華人醫師協會於2014年9月21日在澳門成立,是由13個國家/地區的華人醫學團體共同發起組成的國際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世界華人醫師協會以團結服務、溝通協調、交流合作為宗旨。通過聯繫世界各國華人醫師和華人醫師組織,整合世界華人醫學資源,增進相互之間的醫學交流與合作,為中國醫學乃至於世界醫學的發展做出貢獻。
中文名
世界華人醫師協會
外文名
World Association Of Chinese Doctors
英文縮寫
WACD
成立時間
2014年9月21日
成立地點
澳門

世界華人醫師協會協會簡介

世界華人醫師協會於2014年9月21日在澳門成立,是由13個國家/地區的華人醫學團體共同發起組成的國際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世界華人醫師協會以團結服務、溝通協調、交流合作為宗旨。通過聯繫世界各國華人醫師和華人醫師組織,整合世界華人醫學資源,增進相互之間的醫學交流與合作,為中國醫學乃至於世界醫學的發展做出貢獻。
世界華人醫師協會堅持團結世界華人醫師,加強彼此間的溝通合作;學習借鑑先進的醫學實踐經驗和醫師行業管理經驗,弘揚職業精神;交流學習醫藥新技術、新成果,促進醫療技術的提高和醫學成果的轉化;聯絡世界各地的華人醫學團體組織,加強彼此的溝通和合作;傳播中華民族的大醫精神,積極宣傳華人醫師中的優秀典範;關心和幫助落後國家或地區的醫療衞生工作;努力提高華人醫師臨牀實踐水平和職業道德,促進全人類醫療健康和服務的提高。
世界華人醫師協會的成立,將為所有華人醫師提供一個全新的溝通和合作平台。
世界華人醫師協會是非牟利的社會團體,以學術交流為根本,不涉及政治制度和宗教信仰等問題。 [1] 

世界華人醫師協會協會章程

世界華人醫師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名稱
本會中文名稱為”世界華人醫師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為“Word Association of Chinese Doctors”,英文簡稱“WACD”。葡文名稱為“Associacao dos Medicos Chineses do Mundo”。
第二條——宗旨
本會是非牟利醫生專業學術團體,宗旨為愛國愛澳,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團結世界華人醫師,加強彼此間的溝通和合作;學習借鑑先進的醫學實踐經驗和醫師行業管理經驗,弘揚職業精神;開展醫學科學研究,創辦雜誌報刊;交流學習醫藥新技術、新成果,促進醫學科學技術的提高和轉化;舉辦華人醫師會員大會,提供專業化的會員服務。
第三條——會址
本會的住所設於澳門司打口25號海運大廈2樓D座,經理事會議決,可以更換地址和設立辦事處。
第四條——本會的存續期屬無期限。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會員資格
凡贊同本會宗旨,願意遵守本會章程且符合當地權限部門認可的華人醫師或相關專業社團,均可由本會邀請或經申請獲理事會批准後成為會員或團體會員。
第六條——會員權利及義務
(一)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享有本會舉辦一切活動和福利的權利。
(二)會員有遵守會章和決議,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第七條——會員若違反本會會章或對本會聲譽造成損害,將由理監事會按情節輕重以懲戒或撤銷其會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機構
本會組織機構為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
第九條——本會創會會員為本會領導機構組成成員。
第十條——會員大會
(一)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利機構,負責制訂或修改會章;選舉會員大會主席、副主席、秘書和理事會、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查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及財務報告。
(二)會員大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及秘書一名、總人數必須為單數。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會長對外代表本會,對內領導本會工作。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會長不能親自主理工作時,可由其指定副會長代理。
(四)會員大會由會長負責召開,若會長不能親自主理時,由會長指定的副會長代理。
(五)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至少提前八天透過掛號信或簽收之方式召集,通知書內須註明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如遇重大或特別事項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六)會員大會會議須至少半數會員出席才可舉行,若不足規定人數,會議押後半小時舉行,不論出席人數多少,均為有效會議。
(七)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第十一條——理事會
(一)理事會為本會的行政管理機構,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和管理法人。
(二)本會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和理事若干人,總人數必須為單數。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理事會職權為:
1.執行會員大會通過的決議;
2.執行正、副會長,監事長的共同決議;
3.策劃、組織及安排本會之各項活動;
4.處理日常會務及履行法律規定之其他義務。
(四)理事會日常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由理事長負責召開;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決議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十二條——監事會
(一)監事會為本會監察機構,負責監察理事會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二)監事會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及監事若干人,總人數必須為單數。每屆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三)監事會議每一年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決議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十三條——經理事會提名,會長認為符合條件,本會可聘請社會知名人士為名譽顧問、名譽會長或顧問,以指導本會工作。
第四章
經費
第十四條——經費來源及使用原則
本會經費源於會員會費或各界人士贊助,倘有不敷或特別需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一)按照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二)國(境)內外個人或大學、醫院、科研院所、企業、團體的捐贈。
(三)政府機構及有關部門資助。
(四)會議收入和開展的相關培訓、服務和研究費用。
(五)本協會從事的評審費、出版費、稿費、科研協作費以及培訓考試費。
(六)其它合法收入。
(七)經費收入將用於本會業務範圍的活動和事業發展,不能將收入作為利益進行分配。
第十五條——本會經費管理
(一)本會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民主理財管理體制。
(二)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財務審計制度,保障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之解釋權屬本會理監事會。
第十七條——本會各組可設有關內部規章,訂定各組織的運作、財務運作細則、成員紀律以及其他本章程未完善事宜,有關條文由理事會制定。 [2] 

世界華人醫師協會工作任務

(一)團結和組織華人醫師,開展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二)促進各國華人醫學組織間的緊密聯繫和協同發展。
(三)對各國成立的地區性或專業性華人社團組織給予工作指導和相互之間的溝通協調。
(四)開展醫學科學研究,提高醫學科技水平,促進醫藥新技術、新成果的轉化。
(五)創辦雜誌報刊,加強信息傳遞和擴大社會影響。充分利用互聯網等新媒體手段,提高交流的時效性和互動性。
(六)調查瞭解華人醫師在國(境)外的執業狀況和心理訴求,開展有針對性的諮詢服務工作。
(七)傳播中華民族的大醫精神,積極宣傳華人醫師中的優秀典範,提升民族自豪感和榮譽感。
(八)關心和幫助落後國家或地區的醫療衞生工作,整合相關資源,促進其預防和醫療水平不斷提高。
(九)維護醫學行業的標準和榮譽,努力提高臨牀實踐水平和職業道德,促進全人類醫療健康和服務的提高。 [3] 

世界華人醫師協會會徽説明

世界華人醫師協會 世界華人醫師協會
會徽由世界華人醫師協會中英文名稱,英文縮寫以及雙手、地球、蛇杖和米字形圖案7個部分組成。
會徽主色調為粉藍色,藍色代表了醫學的莊重與寧靜,粉色的融入,平添了更多的生機和活力。伸開雙手托起的地球,表現為凝聚華人醫師的力量,促進全球醫學的進步與發展。中間的蛇杖代表醫學的權威與神聖。
會徽整體風格簡潔大方,沉穩而富有活力,充分體現了世界華人醫師協會團結服務、溝通協調與交流合作的宗旨。 [4] 

世界華人醫師協會辦會宗旨

團結服務、溝通協調、交流合作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