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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糧食理事會

鎖定
世界糧食理事會是協調聯合國機構中有關糧食政策的常設機構。是聯合國唯一的部長級理事會。根據1974年11月在羅馬召開的世界糧食會議的決議,同年12月,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成立。由聯合國按區域提名,經大會選出36個成員國組成理事會,每年改選三分之一的理事。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確定有關國際糧食和營養方面的方針、政策,向聯合國大會提出建議和報告。 [1] 
中文名
世界糧食理事會
外文名
World Food Council -- WFC
總    部
羅馬
設立時間
1974年12月

目錄

世界糧食理事會簡介

世界糧食理事會 世界糧食理事會
該理事會是直屬聯合國大會的職能機構,通過經社理事會向大會報告,理事會年會由會議選舉的主席主持(任期兩年)。理事會秘書處負責日常行政和業務工作,由執行主任領導。執行主任任期4年,由聯合國秘書長商理事國和糧農組織總幹事任命。1993年6月,因聯合國機構改革,該理事會執行主任一職被撤銷,秘書處被合併到聯合國政策協調和持續發展部,理事會仍為聯大的附屬機構。宗旨
該組織的宗旨是促進和協調執行聯合國大會有關糧食的各項決議所需的政治行動,監測和評估世界糧食形勢,提出解決世界糧食問題的戰略和措施,協調各國的糧食和農業政策。

世界糧食理事會職能

理事會的職能包括:審查影響世界糧食局勢的主要問題和政策,制定解決這些問題的綜合辦法;監督聯合國系統內有關機構對世界糧食會議在糧食生產、營養、糧食安全、糧食貿易、糧食援助以及其他有關事項方面決議的執行情況。其具體任務為:宣佈世界糧食應達到的目標;概要提出達到目標所需要的措施;鼓勵採取必要的行動方案和設立必要的機構;在會員國中動員組織對這些機構、方案進行政治上和財政上的支持;就國際糧食領域的重大政策問題開展討論,提出建議並交聯合國大會審查通過。
理事會每年召開由理事國部長級人員出席的會議。經討論的主要實質性問題有:建立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確定發展中國家所需農業援助資金的缺糧國標準、制定《戰勝世界飢餓的合作行動綱領》(開羅宣言)等。
中國曾以觀察員身份列席該理事會第六、七屆會議,1982年以來中國一直是理事會成員。1987年6月理事會第十三屆會議在北京舉行。通過了《北京宣言》。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