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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兵制

鎖定
世兵制,是指強制部分鄉民世代當兵的制度。世兵制起源自漢末的質任制,當時軍閥為避免士兵逃散,將其家屬集中管理,形成軍户。由於長年戰亂,最後出現專司作戰的“軍户”、“士家”,子承父業,甚至祖孫三代都為兵。而且年老之後也不能退役,改為從事後勤運輸方面的工作。世兵制是對於東漢募兵制徵兵制並行制度的重要變革,並逐漸取代了前者,保持了很多勢力穩定的作戰力量。 [1] 
中文名
世兵制
別    名
軍户制
別    名
士家制
出現時間
春秋時期
含    義
強制部分鄉民世代當兵的制度

世兵制制度規定

中國古代部分居民世代當兵的制度。又稱軍户制士家制。在軍者終身為兵,父死子繼,兄終弟及;其家編入軍户或士家,脱離民籍,世襲為兵,非有特殊功勳者不得更籍。早在春秋初期,齊國管仲輔佐齊桓公施行政治和軍事改革,分國都為21鄉:士農15鄉,工商6鄉;分鄙野為5屬。
規定士農之鄉民丁平時務農習武,戰時充當軍士出征,世代相傳,國家授予小塊土地作為俸祿,可視為世兵制的萌芽。

世兵制發展歷史

三國時期,連年戰爭,需兵量大,而土地荒蕪,人口鋭減,加之豪強地主大量兼併土地,爭奪人口,募兵制無法推行。為了保持固定的兵源和恢復發展生產,魏開始實行“世兵制”,把士兵及其家屬固定為“軍户”(或稱“士家”“兵家”),與民户分籍登記,由專門機構管理。
士家制人身依附性較強。男丁終身為兵,父死子繼,兄終弟及,不準更改;士家身份低於平民,婚配只能限於軍户,不準與平民通婚;士逃亡,家屬要受嚴酷的懲罰。西晉承襲三國魏制,主要實行世兵制,並加以完善,西晉初,亦以民之 。“強者為兵,羸者補户”(《三國志・陸遜傳》),進一步擴大軍户的範圍。
晉武帝伐吳時,凡軍户之家有17歲以上男丁者,“二丁三丁取一人,四丁取二人,六丁以上取三人”(《文館詞林》卷六二二)。12、13歲或15、16歲的男丁,有的也被強制入伍。有時,甚至發奴為兵,以補世兵的不足。
東晉,長期內戰,軍户兵役勞役負擔沉重,世兵大量逃亡,加之私兵部曲對軍户的分割,世兵制逐漸由盛而衰。魏晉以後,世兵制幾起幾落,實行的具體情況略有不同。
北魏,基本上實行世兵制。初期,編入軍户的主要是原來的鮮卑部族兵,社會地位較高。隨着鮮卑族封建化日益加深,歸附的士兵甚至叛逃者、罪人及其家屬被強制編入軍户,軍户的社會地位日趨下降。軍户要免除軍籍為民,必須經皇帝詔書的允許。
元朝,凡是列名軍籍的人户就是軍户,世代服兵役。軍户的家口、財產皆註明在軍籍中,並加蓋官印,沒有“還為民户”的命令不得更改。“户出一人,曰獨户軍,合二三而出一人,則為正軍户,餘為貼軍户”(《元史・兵志》)
明朝,沿襲元朝軍民分籍的制度,實行軍户制。凡跟隨朱元璋起事的“從徵”老兵、收編的歸附元軍和其他強徵入軍者及其家屬皆編入軍户,修造軍户圖籍,載明軍丁年齡、家户、貫址、從軍來歷、調補衞所軍年月、在營丁數等,嚴禁軍户與民户相互更籍或冒充,違者治罪。服役户丁稱正軍,其餘為餘丁或次丁。正軍老弱或病死,由余丁繼補。軍户由衞所分別管理,並隨營屯戍。
清朝,八旗兵以旗人(軍户)世代充任,男丁“人盡為兵”,“三丁抽一”,留家者為餘丁。兵籍由兵部統管,不入民冊。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後,八旗、綠營兵制敗壞,招募士兵不再世襲。至此,在中國歷史上輾轉實行的世兵制(軍户制)也走到了歷史的盡頭。 [2] 
參考資料
  • 1.    張創新.《中國政治制度史》[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94.
  • 2.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