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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殺協議

鎖定
2010年5月25日凌晨,富士康科技集團觀瀾園區華南培訓中心一名員工墜樓死亡。這是2010年以來該集團第11宗員工墜樓事件,共造成9死2重傷。對此公司要求員工簽訂不自殺協議,承諾若發生非公司責任原因導致的意外傷亡事件(含自殺、自殘等),同意公司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本人或家屬絕不向公司提出之外的過當訴求,絕不採取過激行為導致公司名譽受損或給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秩序造成困擾。
中文名
不自殺協議
位    置
富士康科技集團觀瀾園區
結    果
公司要求員工簽訂不自殺協議
發生時間
2010年5月25日

不自殺協議不自殺協議簡介

不自殺協議跳樓事件

“十一跳”對於富士康來説,面臨的是棘手的善後工作,而對於幾十萬員工而言,心理更是蒙上了巨大的陰影。
富士康員工宿舍樓 富士康員工宿舍樓
昨日下午,網絡驚現一份疑似富士康內部發放給員工簽署的“不自殺協議書”的微博,並附有該協議的截圖。微博內容顯示,富士康要求員工在今後的工作和生活中若遇到問題或困難,一定及時向“員工關愛中心”等部門進行反映或求助,以求得到幫助。隨後,記者向富士康內部員工瞭解情況,簽訂“不自殺協議”的消息得到確認。一位不願具名的內部員工向記者透露,近段時間以來,一連幾天,富士康員工被分批叫到會議室進行談心交流,“上級詢問我們有什麼困難、有何要求,都可以提出來,不要憋在心裏。”該員工稱,對比過去在公司的冷漠、粗暴的管理模式,現在的關心簡直令人受寵若驚。

不自殺協議拒籤協議

昨日晚間,記者從富士康員工手中拿到了這份名為《致富士康同仁的一封信》,該《信》顯示:若發生非公司責任原因導致的意外傷亡事件(含自殺、自殘等),同意公司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本人或家屬絕不向公司提出之外的過當訴求,絕不採取過激行為導致公司名譽受損或給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秩序造成困擾。《信》的下方為員工簽字欄,並要求留下家人聯繫方式。對此,有部分員工明確表示拒籤 [1] 
2010年5月26日,富士康集團總裁由台灣來到深圳工廠,致歉並宣佈取消“不自殺協議書“。據國外媒體人士援引深圳龍華富士康員工敍述報道,昨夜晚間11時許,深圳龍華富士康公司一名員工在大潤發商場前墜樓自殺,警察及救護車及時趕到,廠內保安迅速封鎖了現場。據傳,死者為富士康公司C2宿舍一位男性,目前自殺原因尚不明確。
5月26日,因接連發生十一起員工跳樓事件,富士康董事長郭台銘召集全國媒體記者前往富士康採訪報道,希望媒體多多進行“正面報道”,郭台銘表示,“員工自殺,他除了痛心就是痛心。”在昨日的記者會上,郭台銘表示員工自殺和公司的管理沒有關係。
目前,富士康官方並未證實“第十二跳”消息的真實性。

不自殺協議致同仁的信

親愛的同仁:熱忱歡迎您加入富士康科技集團大家庭!
致富士康同仁的一封信 致富士康同仁的一封信
作為您美滿職涯的新里程以及快樂人生的大舞台,富士康將為您提供:可發揮經驗與智慧的職業舞台和勞動環境,完備的生活設施,學習與娛樂所需的各類文體場地、設施、活動等,以及解決員工實際困難的關愛服務。
請您務必知悉:
1、一旦您或您周邊的同仁在工作、生活、學習、情感、家庭、身體等方面遇上了煩惱、挫折、委屈、困窘,您可以求助於或通報集團公司的“員工關愛中心”熱線78585(請幫我幫我),公司將安排專人為您或同仁排憂解難。對於您提供的信息防止了其他同仁之意外事件發生,公司將給予適當獎勵:
2、若您由其它非緊急的問題,也可以通過集團投訴中心熱線15000、工會維權熱線81111及總裁信箱、員工意見箱、工會信箱等管道進行反映,公司也將安排專人進行處理。
同時,請您務必理解:
1、公司誠信守法經營和管理,並尊重和關懷員工
2、基於國家法律、集團制度和人道關懷之原則,集團對員工意外事件的處理均依法依規進行,對員工意外事件(含自殺、自殘等),公司將不支付法律、法規規定之外的賠付項目,但定會積極配合政府部門進行依法補償,並進行合理撫卹工作。公司對員工的關愛將以預防為主,不斷擴大投入。
為了提醒您,集團特致本公開信並由您簽署確認本文件。
最後,祝您在富士康大家庭裏工作順利、生活愉快!
富士康科技集團2010年5月本人已知悉上述公開信之內容及集團公司在員工關懷上所提供的各種服務和幫助,瞭解各種救助途徑和方式,本人承諾如下:
1、在公司今後的工作和生活中若遇有問題和困難,定會及時向“員工關愛中心”等相關部門進行反映或求助,以得到幫助和解決;
2、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遇到較大困難或挫折會及時聯繫親屬排解,或向公司主管反映,亦同意由公司同仁或人資人員與親屬取得聯絡和溝通,但絕不以極端方式傷害自己或他人;同意公司基於保護本人或他人健康的目的,在本人身體或精神出現異常情況下將本人送醫治療;
3若發生非公司責任原因導致的意外傷亡事件(含自殺、自殘等),同意公司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本人或家屬絕不向公司提出法律、法規規定之外過當訴求,絕不採取過激行為導致公司名譽受損或給公司正常生產營業秩序造成困擾。
以上事項本人已知悉並確認——————(簽名)
工號:身份證號: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聯絡方式:緊急聯絡親屬及方式 [2] 

不自殺協議相關事件

富士康員工死亡記錄(截至2010年5月27日)
第十三起自殺事件 27日凌晨又有一位員工割腕自殺,送醫後已經沒有生命危險。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這位割腕自殺的男子25歲,湖南人,住富士康員工宿舍C棟,進入富士康工作才兩個多月。截至目前,富士康2010年已發生13起員工自殺事件,造成10死3傷 [3] 
2010年5月26日23時許,在富士康科技集團總裁郭台銘視察深圳廠區當天晚上,富士康深圳龍華廠區大潤發商場前發生一起員工跳樓事件,富士康證實這名員工墮樓身亡。這是2010年以來第12宗,造成10死2重傷。
2010年5月25日凌晨 富士康發生2010年“第11跳”,墜樓者不幸身亡。
2010年5月21日4時50分 富士康發生2010年“第10跳”,死者為21歲男性員工。
2010年5月14日晚10時50分許 富士康沒能阻止第九跳,死者姓梁,安徽籍男子。
2010年5月6日凌晨4時許 富士康員工盧新跳樓身亡。
2010年4月7日 富士康再亡兩員工 其中一男員工猝死家中。
2010年4月6日15時許 富士康4墜樓事件 又一女工7樓跳下生死未知。
2010年3月29日4時 富士康23歲員工墜樓身亡 1個月3人墜樓。
2010年3月17日8時 富士康龍華園區,一名田姓女工從宿舍樓跳下摔傷。
2010年3月11日晚 富士康龍華基地內的生活區,一男子從五樓墜亡。
2010年1月23日4時許 19歲的員工馬向前在富士康華南培訓處的宿舍死亡。
2009年8月20日 富士康23歲員工鄭鑫崧在游泳池溺水身亡。
2009年7月15日 富士康25歲員工孫丹勇跳樓自殺。
2008年3月16日 富士康煙台工業園28歲員工李某猝死在出租屋內。
2007年9月1日 富士康員工21歲的劉兵辭工兩小時後突然死亡。
2007年6月18日 富士康一名侯姓女工在廁所上吊自殺。

不自殺協議郭台銘道歉

郭台銘 郭台銘
富士康全球總裁郭台銘現身深圳富士康,帶領200多名來自海內外的記者參觀富士康龍華廠區,這也是富士康工廠首度對外開放。在隨後的新聞發佈會上,郭台銘向全社會、富士康所有員工和死者及家屬表示道歉,並再三鞠躬。同時宣佈,此前富士康要求員工簽訂的所謂"不自殺協議"立即廢止。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