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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則鳴

(哲學術語)

鎖定
不平則鳴,唐韓愈用語。是指生活中的矛盾與鬥爭,激起作家的創作激情。語出其《 送孟東野序冬》:“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草木之無聲,風撓之鳴。 一人之於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後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懷。凡出乎口而為聲音,其皆有弗平者乎!”以自然萬物受外界激盪而發出聲音為喻,説明文學也是“不平則鳴”的產物,是對司馬遷“發憤著書”的繼承和發展。司馬遷旨在抒發鬱積內心的憤慨之情。 [1] 
中文名
不平則鳴
定    義
是指生活中的矛盾與鬥爭,激起作家的創作激情
出處
韓愈則從社會環境、作家際遇與創作的關係上作了進一步的論述,認為作家的“不平”來自社會,“不得己而後言”,是對社會現實的抗爭和反響。“不平則鳴”要求自由抒發憤慨之情,突破了儒家“怨而不怒”、“温柔敦厚”的傳統模式。以後,北宋歐陽修繼承了韓愈的“不平則鳴”説,提出“非詩之能窮人,殆窮者而後工”(《梅聖俞詩集序》)的論斷,後人加以概括和發展,遂形成古文論中“窮而後工”論。
參考資料
  • 1.    金炳華.哲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