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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物

鎖定
不可分物,是指經實物分割後,將使該物失去其原有經濟用途或顯然降低其價值的物。分割共有財產時,對於可分物,可以進行實物分制,而對於不可分物,只能進行價值分割。 [1] 
中文名
不可分物
解    釋
經分割後便會影響其經濟用途的物
分    類
自然性質上,依權利人意思不可分
資    料
《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

目錄

不可分物分類

不可分物有兩種:一是自然性質上不可分,如一輛汽車、一架鋼琴等;二是依權利人的意思不可分,如在一定時間內不許分割的共有物。

不可分物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在《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1條中規定:“共有物為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損其價值的,可以折價處理。
參考資料
  • 1.    劉美林.市場經濟法律概論(第二版):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