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不動產信用

鎖定
不動產信用是以不動產為貸款對象的信用。不動產相對動產而言,不動產的物質形態是逐漸磨損,其價值是一部分一部分轉移並得到補償。在資金形態上,不動產表現為固定資金,在物質形態上表現為機器,廠房等固定資產。由於不動產的本身特點,不動產信用通常是中長期的。 [1] 
中文名
不動產信用
定    義
以不動產為貸款對象的信用
從工業來看,銀行發放的對不動產的貸款,由於貸款用途和對再生產的作用不同,有以下幾種: ①大修理貸款。這是對企業進行固定資產大修理發放的貸款。這種不動產信用期限一般較短,可以不斷進行週轉,它起着局部恢復固定資產價值的簡單再生產的作用。②一般中短期設備貸款,它是銀行用於企業進行挖潛、革新、改造的貸款。③各項專項貸款。指經過國家特別批准發放的輕紡、鐵道、交通和冶金專項貸款。專項貸款主要來自於國民經濟中的一部分積累基金和消費基金,主要用於固定資產的擴建和改造。④基本建設貸款。⑤房地產貸款。銀行的不動產信用,直接擴大基本建設投資總規模。銀行發放不動產信用必須具備一定條件,如必須要有相應期限構成的長期資金來源,必須要有物質保證等等。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