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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開審判

鎖定
不公開審判,法律術語,公開審判的對稱,是指法院不在公開場合審判案件,不允許旁聽的審判方式。
中文名
不公開審判
外文名
Not a public trial
實    質
法律術語
內    容
公開審判的對稱
法律術語,不公開審判,各國對定案件審判適用的—項審判原則。但是,不國家對不公開審判的案件範圍的法律規定完全相同。在中國的刑事訴訟法中,各級人民法院審判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或者對於14歲以上不滿16歲未成年人犯的第—審案件,一律不公開審判。16歲以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判。中國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的民事案件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是法律另有規定的,不公開審判。在民事訴訟中,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判的,也可以不公開審判。對於不公開審判的案件,要當庭宣佈不公開審判的理由,但法院的判決應當對外公開宣佈。在對不公開審判的案件開庭時,除法定人員外,不許其他任何人進入法庭。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