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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崗再就業貸款
鎖定
下崗職工再就業貸款是一項商業銀行為支持下崗職工再就業而推出的貸款金額在5萬元以內的非消費性貸款。[1]為滿足下崗失業人員、復員退役軍人未安排工作自謀職業人員、高校畢業未就業人員、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資金需求,方便其短期內流動週轉,推動再就業發展,促進社會經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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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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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崗再就業貸款
- 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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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
- 對象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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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下崗證》或《失業證》
- 貸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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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年
下崗再就業貸款對象及條件
1.國有企業下崗職工,持有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頒發的《
下崗證》或《
失業證》。
2.正在從事或準備從事合法經營,有工商行政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核發的從事合法經營的批准文件和其他證明材料。
3.能夠提供可抵、質押的財產,或出具有還款能力的第三方的擔保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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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崗再就業貸款業務規則
1.
貸款額度。例如:一般最低為500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採用有價證券或本行存單質押的最高可達10萬元。
2.貸款期限。一般可達5-10年。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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