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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縣教育局

鎖定
上高縣 [1]  教育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內設秘書股、黨委辦、高招辦、人事股、計財股、基礎教育股、工會老幹辦、勤工紀檢辦、教研室、電教儀器站。
中文名
上高縣教育局
地    點
上高縣
類    型
教育局
職    工
41人

目錄

上高縣教育局簡介

2007年底教育局機關有在編幹部職工41人,其中行政編幹部職工14人,事業編幹部24人,職工3人。

上高縣教育局主要職能

1、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積極推進素質教育;落實“以縣為主”管理體制、縣教育發展規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教育規劃、計劃和落實;調整農村中小學佈局,整合優化教育資源,保證義務教育的全面實施。
2、綜合管理基礎教育、普遍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協調各部門(單位)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指導和督促鄉(鎮)政府和學校依法治教,依法管理基礎教育,紮實推進素質教育。
3、歸口管理學歷教育及高考、中考、會考、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4、協助有關部門指導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衞生、美育、勞動技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和青科輔工作。
5、組織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學校的招生計劃和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計劃,並負責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派遣工作。
7、組織指導教育教學研究,教學改革實驗、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電化教育、教學技術裝備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工作。
8、協助有關部門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統籌安排學校教育經費,安排使用校舍建設和危房改造資金,改善辦學條件;編制教育事業經費額、決算,調整本級財政支出結構,合理安排使用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確保按時足額統一發放教職工工資。
9、維護學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學秩序,開展助學活動。
10、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學校開展人事任免。教師職務評聘、教師工資晉升、人員編制核定工作;負責校長、教職工的管理,管理教師人事業務檔案。
11、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