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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方式
鎖定
- 中文名
- 上訴方式
- 方 式
- 書面和口頭
- 受理單位
- 人民法院
- 上訴者
- 當事人
上訴方式基本信息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起上訴的方式有書面和口頭兩種。書面上訴與口頭上訴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都應當受理。口頭上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筆錄。
上訴方式上訴步驟
上訴必須表明兩方面的意思:一是對第一審判決或裁定不服;二是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予以糾正第一審判決、裁定的錯誤。
當事人既可通過原審人民法院上訴,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如果通過原審人民法院上訴,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3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的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如果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法院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3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人民法院。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後,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並將原審的全部案件、證據材料移送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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