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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計制

鎖定
上計制,中國古代地方政府對中央承諾、擔負、履行賦税義務的制度,也是中央政府用來對地方政府實行財政監督和政績考課的制度。 中央的重要官吏和地方的首長,每年要把自己管轄地區的户口、墾田、治安情況、賦税等預算數字寫在木券上,上報國君,並把木券剖分為二,國君持右券,臣下持左券。到了年終,官吏必須到國君那兒去報核。國君根據右券親自考核,或由右丞相協助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升、降、賞、罰。“上計”制度的建立,更意味着中央對地方財政控制的加強。
中文名
上計制
用    途
年終考核地方官員政績
年    代
戰國、秦、漢
釋    義
羣臣須卒歲時將賦税收入寫於木卷
術語簡介
戰國、秦、漢時年終考核地方官員政績的制度。戰國時,羣臣須於年終時將賦税收入寫於木卷,呈送國君考核。秦代,當歲末年初時,丞相、御史二府須對各郡守、各公府掾吏考核完畢,“上計”於皇帝。漢代,由縣令將該縣的户口、墾田、錢穀出入等編為計簿,呈送郡國;郡守、相國再加彙編,用副本“上計”於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