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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繳利税

鎖定
上繳利税,是指國有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要分別向國家交納“利潤”和“税金”。
中文名
上繳利税
實    質
國有企業外國企業交納“税金”
規    定
《税收徵收管理法》
從    事
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
介紹
我國的《税收徵收管理法》規定,國有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經營行為,除去經營成本所產生的利潤,按照國家的現行税法規定,應當上繳給國家的税金,即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這是納税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税收開徵、停徵以及減税、免税、退税、補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
我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税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税人。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税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