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

鎖定
上海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專科學校(簡稱上音附中),是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中專),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與文化部共建,以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為主,直屬上海音樂學院。 學校前身是人民音樂家賀綠汀教授於1951年創辦的少年班;1952年行知藝校音樂組併入少年班;1953年正式建立中央音樂學院華東分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1956年,學校隨院部更名為上海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專科學校;同年,建立上海音樂學院附屬兒童音樂學校(簡稱上音附小)。1996年,上音附小併入上音附中,實行大、中、小一貫制的音樂教育管理體制
中文名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
簡    稱
上音附中
辦學性質
中職校
主要獎項
學生國內外比賽累計獲獎1645人次
其中國際比賽775人次
2017年榮獲上海市教學成果特等獎
主要獎項
2018年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
現任校長
丁纓
所屬地區
上海
黨總支書記
張鍔
副校長
周挺
黨總支副書記
李仲璠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學校簡介

學校 學校 [1]
附中歷任校長
程卓如、蔣在文、金村田、續靖宇、東峯、汝潔、黃祖庚、華天礽、趙曉生、徐孟東、方蕾、劉英。
學校現任領導
丁纓(校長、黨總支副書記)、張鍔(黨總支書記、副校長)、周挺(副校長)、易慧(副校長)、李仲璠(黨總支副書記)。
辦學成果
學制九年:小學三年;中學六年。面向全國招生,現有在校生656餘人。
學校以音樂專業為核心,設置器樂表演、聲樂表演、音樂理論基礎(作曲)三個專業方向。
建校六十五年來,學校在黨和國家各級領導關心和重視下,以培養國家級音樂人才為已任,遵循音樂教育的規律,結合青少年的特點,形成自身鮮明的辦學特色。
建校以來,人才輩出。學生在國內外比賽累計獲獎達1645人次,其中國際比賽獲獎775人次,湧現出一批又一批的音樂人才和精英。碩果累累:1993年,學校被文化部首次授予“三年中連續四次獲國際音樂比賽第一名”的獎匾;2001年被教育部評定為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2003年被評為上海市花園單位;2004年-至今連續榮獲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園”和“上海市平安單位”稱號;2005年至今被評為上海市中小學行為規範示範校;2006年被評為上海市職業教育先進單位; 2015年被評為上海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首批特色示範校;2015-2017年度上海市花園單位;2018年榮獲上海市教學成果特等獎、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
邁入新時代,上音附中全體師生員工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遵循“傳承創新、開拓進取、深化內涵、歷練精品”的辦學理念,秉持“重視基礎學習、強化專業訓練、勤於藝術實踐、注重全面培養”的辦學特色,為實現“辦一流的音樂教育,建設一流的師資隊伍,創造一流的教育環境,培養一流的音樂人才”的定位和目標而努力奮鬥!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硬件設施

該校校園內樹木鬱葱,古樟與小樓相映;假山疊壘,環境幽僻, 生氣盎然。2003年,被上海市政府評定為“上海市花園單位”。學校佔地33畝;校舍建築面積20000多平方米;,圖書館藏書七萬多冊,學校擁有一流視聽欣賞設備。學校有專業教學樓、小音樂廳、學生琴房、計算機房、微格教室、全景聲視聽室、室內羽毛球館等教學設施。目前,學校已開通校園網絡。學校的目標:辦一流的音樂教育,建設一流的教師隊伍,創造一流的教育環境,培養一流的音樂人才。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招生情況

該校每年面向全國招生,自主進行專業和文化課的考試。設小學部、中學部。學制九年,其中小學三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學校課程設置分為專業課、音樂基礎課和文化課。專業設置:小學部為中國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絃樂器演奏。中學部為中國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管絃樂器演奏,音樂理論基礎作曲)、聲樂、樂器修造。該校現有在校學生540餘名。另外,還招收部分的台港澳學生及外籍學生。學校五十多年來形成鮮明的教學特色:重視基礎,強化訓練,勤於藝術實踐,同時,加強文化課教學,培養學生具有專業和文化全面發展的素質。在專業課中,學校注重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訓練。基本樂理課學習抓得緊,為學生打下紮實的基礎。學校不僅培養學生音樂獨奏的技能,也加強樂隊重奏、齊奏、合奏和學生合唱課的訓練。學校管弦樂團是具有國內一流演奏水平的青少年演出團體,常被邀參加國內外演出。學校重視藝術實踐,把學生藝 術實踐看成是學生展示專業學習水平、參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條重要途。學校積極參與社會音樂活動,1995年在上海外灘廣場舉行的“歌頌祖國·讚美上海”百架鋼琴大聯奏,應邀參加廣場星期音樂會、APEC會議、亞行理事會、漢堡中國周等等的演出,得到上海市委、上海市府領導的讚揚,並深受上海市民的歡迎。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附小2010年招生簡章】
上海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專科學校(簡稱上音附中)是上海市人民政府與文化部共建、以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為主的中等音樂專科學校,直屬上海音樂學院領導,是教育部審定的國家級重點中等藝術學校,面向全國(含港澳台地區)招生。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培養目標

附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等音樂院校後備生和中等音樂專業人才。附小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等音樂專科學校的後備生。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招生名額

附小30名。附中95名。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招生對象

全國(含港澳台地區
原在普通學校小學三年級學生,可報考該校小四,出生日期限制在2003年9月1日以後出生。
原在普通學校小學四年級學生,可報考該校小五,出生日期限制在2002年9月1日以後出生。
小學應屆畢業生(上海地區預備生),可報考該校初一,出生日期限制在2000年9月1日以後出生。
初一在校生,可報考該校初二,出生日期限制在1999年9月1日以後出生。
初中應屆畢業生,可報考該校高一,出生日期限制在1995年9月1日以後出生。
高中階段(中專、技校、職校、普通高中)在讀生不招。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勞動,遵紀守法,努力學習。
2.發育正常,身體健康。
3.對某一樂器演奏有一定基礎,方法基本正確,聽音、節奏感、樂感和音樂記憶力較好,反應較快,具有學習專業的優秀條件(報考管樂專業者,手、牙、唇必須適合專業訓練要求)。身材勻稱,五官端正,矯正視力不低於0.8。聲樂專業考生身高:男生不低於1.65米,女生不低於1.58米。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報名要求

1.考生憑學籍所在學校出具的介紹信(寫明該生現就讀年級、在校品行情況,同意該生報考該校。若被該校錄取則同意在原校保留學籍一年,初三年級報考高一年級除外)、標明身份證號碼的户口簿原件(港澳台地區學生憑入境有效證件)和複印件、最近兩學期學習手冊、同底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報名照片二張(背面寫好姓
名)報名(少數民族須有市級證明)。
2.根據滬價費(2003)069號和滬財預(2003)104號文中關於“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收費標準:報名費8元/生;初試、複試費20元/門”的規定,該校招生考試收費標準如下:
①.初試:4門×20元/門=80元
科目:技術基礎、練習曲、復調、樂曲
②.複試:4門×20元/門=80元
科目:樂器演奏、視奏、樂理、視唱練耳
通過初試的考生交複試費80元(含基樂考試);通過複試的考生交體檢費及照片一張。
3.手續齊備者,發給准考證,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初試。
4.除成績報告單及户口簿檢驗後當面交還外,其餘材料不論是否錄取,概不退還。
5.該校除在上海外,另在瀋陽福州兩地設立招生點(具體專業、地點、時間見後),採用面試辦法,概不受理錄音錄像審聽。
6.所有樂器(除鋼琴豎琴雙排鍵電子琴外)一律由考生自備。
7.上海報名、考試日程:
報名日期:附小4月12--13日 附中4月14--15日
報名時間: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初試日期:4月17--18日 複試日期:4月20―22日
文化課考試、體檢日期:4月27--28日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考試內容

詳見簡章,可參考擴展閲讀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對外交流

上音附中大力加強與國際問的音樂交往,採用“走出去,請進來”的方法,注意與國際樂壇接軌。不斷聘請國外的專家來校講學;俄羅斯、美國、加拿大、法國、澳大利亞等國指揮家都曾為學校管弦樂團執教;學校的教師也曾多次被邀到國外講學;並多次擔任鋼琴、小提琴、長笛等國際比賽的評委。學校也派師生到國外留學,訪問、交流、演出、比賽,上音附中還與國外的一些音樂學校結為姐妹學校。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幾項規定

1.考生報考期間的旅費、食宿一律自理。
2.在招生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如果已被錄取,則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3.該校為非義務教育機構,錄取的新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學費8000元/年(擴招生收費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學籍管理規定,對品學兼優的學生,設立甲、乙、丙三等獎學金;
對於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按上級有關規定給予適當減收。
4.本市學生原則上走讀。外地學生可申請住讀,住讀生由其監護人或委託監護人與學校簽定住宿協議。
5.新生入學後第一年為試讀期,試讀期內,應在原户籍所在地學校(地區)保留學籍,學習成績或品德不符合要求者,根據教育部對藝術院校的規定,應予以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6.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進行健康復查,如發現身患疾病,不宜繼續學習者,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地區)。
7.該校正式生高中畢業後,可自主擇業或在上海蔘加高考。
8.本簡章解釋權歸上海音樂學院附中。
該校地址:上海東平路九號
郵政編碼:200031
交通:地鐵一號線、15、49、93、830、02、42路等到衡山路站下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學制

小學三年;中學六年(初中、高中各三年)。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錄取

1.根據全部考試成績、政審和體檢情況,擇優錄取。錄取新生經招生委員會通過,報上海音樂學院、上海市教委批准,由該校發給錄取通知,並報中央文化部備案。
2.錄取的非上海户籍中學部新生(港澳台除外)憑錄取通知書報到時必須將户口遷來該校集體户口,否則不予註冊,後果自負。
3.進入複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提出委託培養的申請(家長申請、學校委託培養介紹信、該校專業教師意見),該校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優先考慮(委培生本着自願原則,無該校正式學籍)。
4.委託培養學生報考該校時,須參加專業初試,政審材料由受委託學校出具。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發展前景

目前,上音附中面臨着一個建設和發展的大好機遇。隨着學校管理體制由文化部管轄劃轉為上海市與文化部共建,以上海市管理為主,學校由一個上級主管部門變為二個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的建設和發展將得到更多的關心和支持。同時,學校將積極探索在社會主義市場條件下辦中等音樂教育的道路;將積極思考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社會主義文化中作貢獻;將積極根據上海市委提出“一流城市,一流教育,一流文化”的要求,把學校辦成世界一流的音樂學校,這就需要上育附中的師生轉變觀念,參與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為實現江澤民總書記提出的“辦一流音樂教育,創國際先進水平”的宏偉目標而努力!

上海音樂學院附中交通地圖

地址:上海市徐彙區東平路9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