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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藥神案

鎖定
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間,上海美華門診部為迎合其客户對疫苗接種需求,經法定代表人郭橋決定,從新加坡採購1.3萬支疫苗,對外銷售、接種。由於未經批准進口、未經依法檢驗,該疫苗被認定為假藥,郭橋涉嫌銷售假藥罪。
2019年12月28日下午,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判處上海美華丁香婦兒門診部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處被告人胡盼盼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十日,判處被告人孫勇平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判處被告人簡立和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判處被告人郭橋有期徒刑二年,對各被告人均並處罰金。 [1] 
中文名
上海藥神案
地    點
上海美華門診部
當事人
郭橋
發生時間
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

上海藥神案案件過程

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間,上海美華門診部為迎合其客户對疫苗接種需求,經法定代表人郭橋決定,從新加坡採購1.3萬支疫苗,對外銷售、接種。在新加坡當地,上述疫苗均登記在冊,可以合法購買、銷售,但因未經批准進口、未經依法檢驗,按照中國國內的相關法律,這些疫苗被認定為假藥,郭橋也因此背上銷售假藥的罪名。 [1] 

上海藥神案案件審理

2018年1月5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銷售假藥罪,判處郭橋有期徒刑7年。
2019年11月27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本案中有關將涉案疫苗違法攜帶入境等事實尚需進一步查明,遂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1] 

上海藥神案案件再審

2019年12月28日下午,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判處上海美華丁香婦兒門診部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處被告人胡盼盼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十日,判處被告人孫勇平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判處被告人簡立和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判處被告人郭橋有期徒刑二年,對各被告人均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間,被告人胡盼盼為非法牟利,在明知13價肺炎疫苗、輪狀病毒疫苗等11種疫苗未獲批准進口的情況下,通過被告人孫勇平聯繫境外的一家診所進行採購,並安排被告人簡立和負責運輸並非法攜帶入境,銷售給被告單位美華門診部。美華門診部在明知相關疫苗系未經批准而走私入境的情況下,經該門診部負責人郭橋決定,非法收購上述疫苗共計1.3萬餘支,並對外接種。被告單位及四名被告人對指控事實、證據、罪名均無異議,且自願認罪認罰。
被告人胡盼盼、孫勇平、簡立和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未經批准將涉案藥品走私入境,數額達425萬餘元,情節嚴重,被告單位美華門診部由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郭橋決定,非法收購走私藥品,數額達995萬餘元,情節嚴重。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