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鎖定
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境內的一家文化傳媒公司,2006年3月24日成立,註冊資本約3.2億人民幣,由上海星投投資有限公司、上海晝星投資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2] 
公司名稱
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
2006年03月24日
法定代表人
田明
公司性質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登記機關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發展歷程

2006年3月24日,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成立。
2016年9月,更名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3] 
2022年10月,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發生工商變更,盛文灝、徐志豪等5人退出該公司董事職務。 [1] 

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介紹

對外投資信息顯示,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企業有3家,包括上海燦星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上海北熠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廣東南瓜視業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知識產權信息顯示,該公司申請的“中國好聲音 THE VOICE OF CHINA”商標已被判無效,而“好聲音”商標已被浙江衞視旗下浙江藍巨星國際傳媒有限公司註冊成功。 [2] 

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業務

經營範圍
經營演出及經紀業務
電視節目製作、發行,文化藝術交流策劃
設計、製作、代理、發佈各類廣告
展覽展示服務
計算機領域內的技術服務
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
計算機網絡工程施工
電腦多媒體設計、製作
計算機軟硬件及配件(除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通訊設備(除衞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機電設備、文化用品批發、零售

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企業事件

2022年10月,蜂鳥音樂有限公司與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演出合同糾紛一審文書公開 [4]  。蜂鳥音樂起訴燦星拖欠其1630萬通告費,因該案為涉港案件且訴訟標的額超過1000萬元,上海長寧區法院裁定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處理 [1] 
2023年8月,天眼查App顯示,《中國好聲音》歌曲相關著作權糾紛達上百起,多數為燦星文化以原告身份起訴他人,被告包括廣州市零距離娛樂有限公司、廣州齊富娛樂有限公司、東莞市新濠娛樂有限公司等,涉及《發如雪》《慢慢喜歡你》《假如愛有天意》《鬥牛》《黑色柳丁》《光輝歲月》等多首歌曲。此外,浙江衞視及燦星文化也曾被訴侵權,2023年4月公佈的文書顯示,被告燦星文化、浙江廣播電視集團因《莫尼山》作品侵權,被判刪除侵權作品並賠償原告音樂製作人呂燕衞12萬元。 [2] 
2023年9月1日消息,北京市兩高(上海)律師事務所受《中國好聲音》節目製作方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委託與授權,就有關互聯網平台上故意捏造散播虛假不實信息損害委託人及節目品牌形象和商譽的網絡造謠行為,聲明如下: [5] 
2023年9月,中國好聲音節目製作方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則開庭公告信息,被告為華納唱片中國(香港)有限公司(WARNER MUSIC CHINA(HK)LIMITED),案由為其他合同糾紛,案件將於2024年4月9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6] 
2023年10月,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則二審開庭公告信息,上訴人為蜂鳥音樂有限公司,被上訴人為燦星公司,涉及演出合同糾紛案件,該案將於11月1日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7] 
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與華納唱片中國(香港)有限公司(WARNER MUSIC CHINA(HK)LIMITED)合同糾紛案將於2024年4月9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8] 
2024年4月,公司之關聯公司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燦星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23)滬01民初129號《案件受理通知書》及《傳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23年9月15日受理案件,原定於2024年4月9日下午14時開庭審理,現因被告華納唱片中國(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納公司”)提出管轄權異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該管轄權異議成立,該案目前已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移送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於2024年4月8日立案。
星空華文表示,由於案件尚處於法院已受理尚未開庭階段,最終判決結果、執行情況等存在不確定性,最終影響將以法院審理結果及年度審計結果為準。本公司全力支持配合,積極提供一切必要協助。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