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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

鎖定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以海洋法、海商法為特色,自建校以來一直設有以海商法為核心的法學類課程。 [18]  在海商法界權威魏文翰、魏文達教授的帶領下,首開中國高等院校海商法教學與科研的先河。1979年,開始招收國際法學研究生,是中國國內最早開設海商法碩士研究生教育的高校,1981年成為中國首批獲得碩士學位(國際法)授予權的高校,1985年開始招收國際經濟法(海商法)本科專業。2008年9月24日,由法律系升格成為法學院。現有二級學科博士點一個,法學專業碩士一級專業點(設有國際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刑法學六個專業),法律碩士(Juris Master簡稱JM)專業學位點。 [1] 
海商法為上海海事大學的傳統特色專業。2005 年上“國際法學(海商法)”確定為“上海市重點建設學科”和“上海市教育高地項目”,2012年,批准為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 [2]  2020年法學本科專業入選教育部“雙萬計劃”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3]  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是國內最早成立的專門從事海商法研究的綜合性研究機構,2007 年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經上海市教委批准為“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19] 
中文名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
外文名
School of law.SMU
博士點
1個
法學碩士點
6個
法律碩士點
1個
本科專業
法學(海商法)
研究方向
海商法海洋法海事法海事國際私法、航運法、海事訴訟法、海洋環境法、海上保險法、海上犯罪學
上海重點學科
國際法學(海商法)
院    訓
立德樹人,德法兼修
一流本科專業
法學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歷史沿革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院史館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院史館
1962年,魏文翰教授、魏文達教授在上海海運學院創始新中國海商法學學科。
1962年,上海海運學院航海系遠洋運輸業務專業設立,設有海商法系列課程。
1965年,上海海運學院遠洋運輸業務系成立,遠洋運輸業務專業劃歸遠洋運輸業務系,設有海商法系列課程
1965年,魏文翰著、魏文達代講《海商法講座》一書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為新中國成立後出版的第一部海商法學專著,影響深遠。
1979年,上海海運學院遠洋運輸業務系海商法教研室設立。
1979年,上海海運學院開始招收國際法學碩士研究生。
1981年,國際經濟法(海商法)專業碩士點設立,為全國首批經國務院批准有權授予法學碩士學位的高校。
1982年,上海海運學院遠洋運輸業務系法學教研室設立。
1985年,上海海運學院遠洋運輸業務系本科國際經濟法(海商法)專業設立,歸屬國際航運系。 [2] 
1997年,上海海運學院管理學院法律系成立。
2000年,上海海運學院海商法研究中心成立,為國內最早成立的專門從事海商法研究的綜合性研究機構。
2005年,國際法(海商法)學科被納入第二期“上海市重點學科”和“上海市教育高地項目”,。 [4] 
2007 年,海商法研究中心經上海市教委批准為“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5] 
2008年,法律系從交通運輸學院分出,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成立。
2010年,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設立。
2012 年,法學院獲批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
2014 年,成立滬上首家海事司法鑑定機構——上海海事司法鑑定中心
2015 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我校設立海洋司法保護理論研究基地。
2016 年,上海海洋戰略研究所在我院成立。
2017 年,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海事仲裁研究中心在我院設立。
2017年,招收非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研究生 [6]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學院簡介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樓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樓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成立於 2008 年,前身為上海海事大學交通運輸學院法律系。上海海事大學法學教學與研究始於上世紀 60 年代,半個世紀以來,本學科始終保持鮮明的“航運”特色,海商法和航運法的教學與研究居於國內領先地位,在國際上也有較大影響。多名教授是我國《海商法》、《港口法》、《國際海運條例》等航運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海事司法解釋的主要起草人,並長期為交通運輸部重大航運法律與政策以及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供決策諮詢意見。
海商法為上海海事大學的傳統特色專業。2005年上海市教委將學校的“國際法學(海商法)”確定為“上海市重點建設學科”和“上海市教育高地項目”,2007年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經上海市教委批准為“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上海海事大學發展規劃(2008-2020 年)已將“航運政策與法律”學科羣列為五個重點優勢學科羣之一。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是國內最早成立的專門從事海商法研究的綜合性研究機構,2007 年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研究中心經上海市教委批准為“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7]  2010 年,法學院獲批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2011年,航運管理與法律專業博士點設立。2012 年,法學院經上海市教委批准為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學院設立海洋司法保護理論研究基地。 [2]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機構設置

一、海商法教研室
主 任:徐國平
對應學科:國際法(海商法)
負責課程:貨運法、海事法、海上保險法、班輪實務與法規、租船實務
與法規、多式聯運實務與法規、運輸法規、物流法規、海商
法、海事訴訟法、海事國際私法、法律文書、航運英語、海
商法邏輯學、英文版經典著作選讀
教 師:姚洪秀、蔣正雄、胡正良、王國華、徐國平、鄒盈潁、
唐 兵、李文湘、莊 煒、莊 豔、陳倫倫、章 博
林 江、陳喜燕、鄭 蕾
二、民商法教研室
主 任:陳 芳
對應學科:民商法
負責課程:民法、債法、侵權法、物權法、合同法、親屬法、票據法
教 師:沈秋明、陳 芳、王鐵雄、朱體正、宋旭明、胡文濤、曹豔春
孫美蘭、殷 駿、江 濤
三、經濟法教研室
主 任:待定
對應學科:經濟法(金融法與航運法)
負責課程:經濟法、金融法、證券法、公司法、破產法、知識產權法、保險法
教 師:郟丙貴、徐大梅、王 慧、侯安琪
四、國際法教研室
主 任:佘少峯
對應學科:海洋法與海權
負責課程:國際公法、海洋法、海權、國際貿易法、國際經濟法、國際
私法
教 師:沈禹均、佘少峯、於耀東、徐 錦、孫玉超、林愛民
五、公法教研室
主 任:張江豔
對應學科:無
負責課程: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法理學、法制史、憲法、
海關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教 師:張江豔、沈曉明、吳 俐、劉達芳、劉 慧、黃貞風
蔣 濤、張 彬、陳 剛、儀喜峯、周 傑、沈映涵
張 勝 [8]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師資簡介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擁有一支結構合理、精幹的教師隊伍。現有專任教師 55 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 18 人,已獲博士學位 39 人。大部分教師均具有法律職業資格,作為兼職律師及仲裁員參與法律實務。 [7]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東吳學人

在上海海事大學法科專業的奠基和發展過程中,原東吳大學法學院的教師和畢業生做出了巨大貢獻,被稱為是“東吳四學人”,為中國海商海事英美法案例教學和比較法研究奠定了方法基礎,他們分別是: [9] 
魏文翰教授:魏文翰,海商法專家,海損理算專家,1929年至1937年間擔任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1959年上海海運學院重新組建,魏文翰進入該校講授海商法,為新中國海商法學科教育之濫觴。 [10] 
魏文達(後排中間)、林我朋(後排左二)、高文彬(後排右一) 魏文達(後排中間)、林我朋(後排左二)、高文彬(後排右一) [9]
魏文達教授:魏文達,中國海商法學科奠基人之一,1928年畢業於蘇州東吳大學法學院,後赴英國特許保險學院專攻保險法和海商法。曾任蘇州東吳比較法學院教授。
林我朋教授:林我朋,當代民法學家,江蘇丹陽人。1930年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學院,抗戰勝利後曾擔任上海軍事法庭檢察官參與日本戰犯罪行的審判工作。
高文彬教授:高文彬,原“東京審判”檢察官秘書兼翻譯、1945年7月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系畢業,1946年前往日本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參加審判日本甲級戰犯工作。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本科教育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本科法學教育以海商法為特色。上海海事大學發展規劃(2008-2020年)將“航運政策與法律”學科羣列為上海海事大學五個重點優勢學科羣之一。法學院先後建成的各項重點、精品課程有:校級重點課程有《民法》《海商法課程羣》《民法總論》《中外法制史》等總計 14 門;校級精品課程有《海事法》《海上保險法》《國際法》等總計 7 門;上海市教委重點課程有《海事法》《海上保險法》等總計 10 門;上海市精品課程有《民法》和《票據法》;上海高校示範性全英語教學課程有《國際法》和《英美法概論》。此外,學院還開設了《海上保險法》《英美法概論》等 8 門雙語課程。海商法是一門應用性極強的學科。學院在開展課堂教學環節 的同時,還積極多方聘請業內的知名人士為學生授課,逐步完善 實踐類課程體系,開設了 “社會實習”、“航海實習”、“案例研討 與模擬法庭”等一系列實踐課程。2018 年全年完成實踐類教學課 程 12 門。開闢了近二十個學習實踐基地,針對各年級分別開展了 物流園區、洋山港、航海博物館、臨港重裝產業區,中韓航線航 海實習等一系列實踐活動,拓展了實踐教學場所和方式,取得了 較好的效果。 [2] 
2012 年,法學院開展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申報工作,經上海市教委批准,成為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學院紮實推進與境外、海外法學院的合作辦學項目。學院與英國斯旺西大學已有十年的合作,開展有“3+1(大四 1 年)+1(研究生 1 年)”項目;與澳大利亞莫道克大學開展“3+1(大三 1 年)”雙學位合作班項目;與英國南安普頓大學、美國杜蘭大學開展“3+1(大四 1年)+1(研究生 1 年)”項目;與日本國立岡山大學建立了“研究生1+1”及“研究生雙學位”項目;2017 年法學院與香港大學簽訂合作協議。每年都有學生受惠於這些項目,前往國外深造。 [2] 
法學(海商法)(法學類 文理兼收 四年)
本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紮實的法學基礎理論知識和豐富的海商法等專業法律知識,掌握實踐技能,體現航運、物流、海洋等專業領域特色的國際化、高層次、創新型、德才兼備的法律人才。本專業與英國南安普頓大學、美國杜蘭大學、日本岡山大學、荷蘭伊拉斯姆斯大學、香港大學等世界名校簽有合作協議,學生可以自主選擇多個出國遊學、留學項目,並享受國外高校的學費優惠。本專業已入選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主要課程:班輪運輸法律與實務、租船運輸實務與法規、船舶建造與買賣法、航運金融法律與實務、海事法、憲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合同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國際金融法、高級法務實訓、英語公共課程及專業英語系列課程等。 [5] 
法學(海商法)(卓越法律人才)(法學類 文理兼收 四年)
本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紮實的法學基礎理論知識和豐富的海商法等專業法律知識,熟練掌握實踐技能,充分體現航運、物流、海洋等專業領域特色的國際化、高層次、創新型、德才兼備的高級法律人才。本專業學生為上海市首批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培養對象,特別設立卓越法律人才班,進行小班教學,包含大量外教及全英語專業課程,本專業已入選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主要課程:班輪運輸法律與實務、租船運輸實務與法規、船舶建造與買賣法、航運金融法律與實務、海上保險法、海事法、多式聯運法規、憲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合同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國際金融法,高級法務實訓、特色專業英語語言系列課程及英語公共課程等、系列特色專業實踐課程。 [5]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教育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現有航運管理與法律專業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其中,碩士研究生學位點下設有國際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等專業方向。航運管理與法律博士點設立於2011年,是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下自主設立的二級學科博士點,2013年開始招生。航運管理與法律專業下設航運政策、港航管理與法律、海洋污染與環境保護、物流管理與法律4個研究方向。共有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5名,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40餘人,在校研究生近700餘人。
Ø國際法學專業
上海海事大學自建校以來一直設有以海商法為核心的國際法學類課程,在海商法界權威魏文翰、魏文達教授的帶領下,首開我國高等院校海商法教學與科研的先河。1979年,我校開始招收國際經濟法學研究生,1981年成為我國首批獲得國際經濟法學(海商法)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迄今已經培養畢業法學碩士已超過千名,為我國的法學教育、海事司法實踐以及港航、外貿、保險等行業輸送了大量人才。
國際法學專業下設海商法、海上保險法、海事國際私法海洋法4個研究方向。
Ø民商法學專業
1998年獲准設立,2000年開始招生。我校民商法學專業由我國著名的民法學家林我朋教授創設,其後高文彬教授也對本學科的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
民商法學專業下設民法總論、民法分論、商法、國際商法4個研究方向。
Ø經濟法學專業
2005年獲准設立,2007年開始招生。除了傳統的經濟法研究領域外,以航運法為本專業的研究特色。
經濟法學專業下設經濟法、航運法、公司法、金融法4個研究方向。
Ø刑法學專業
2010年獲准設立,2012年開始招生。本專業依託我院的航運法律特色,以危及海上航行安全以及發生在海上的犯罪行為為主要研究對象。
刑法學專業下設國際海上犯罪學、航運刑法學2個研究方向。
Ø訴訟法學專業
2010年獲准設立,2012年開始招生。本專業依託我院的航運法律特色,以海事訴訟與仲裁等相關程序法問題為主要研究對象。
訴訟法學專業下設民事訴訟法學、海事程序法學、刑事訴訟法學、仲裁法學、司法制度5個研究方向。
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專業
2010年獲准設立,2012年開始招生。本專業以海洋環境保護法為特色,研究領域包括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基本理論、海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以及船舶污染法。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專業下設船舶污染法、海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環境保護法3個研究方向。
Ø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於2010年正式招生。2017年開始招收非全日制法律碩士,着重培養實務型高級法律人才。現有上海海事法院、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等多家實踐基地。本專業指導教師大多兼任律師或仲裁員,教學科研與專業實踐並重。
法律碩士專業下設海商法、民商法、經濟法、刑法、訴訟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等多個研究方向,現共有導師40餘人。 [11]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交流合作

2020年,上海海事法院與上海海事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簽署外國法查明合作協議 全國海事審判領域外國法查明平台同步上線。 [12] 
2019年,上海海事大學與上海海事法院簽署深化合作共建框架協議 [13] 
2019年,上海海事大學與海口海事法院簽署合作共建框架協議
2018年,上海海事大學與廣州海事法院簽署合作共建框架協議 [14] 
2016年,與上海海事法院簽署達成《海商法律研究與人才培養合作協議》,擬在法律研究、資源共享、專家諮詢、培訓交流、人才培養等方面繼續開展全方位、深層次的戰略合作。在此基礎上,2017年10月23日,雙方再籤《外國法查明合作協議》。
2016年,上海海事大學與寧波海事法院簽署合作共建框架協議 [15] 
2014年,上海海事司法鑑定中心在上海海事大學正式成立 [16] 
2012年,上海海事法院洋山深水港派出法庭與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簽訂共建協議 [17]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
2005年,上海海事法院與上海海事大學簽署了合作協議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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