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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黃浦區審計局

鎖定
上海市黃浦區審計局是主管全區審計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上海市黃浦區審計局
辦公地址
上海市黃浦區重慶南路100號11樓

上海市黃浦區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二)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區政府提出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的工作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市審計局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依法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向區委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制度、措施的建議。
(三)對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區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四)對區屬國有企業(集團)和國有資本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五)對本級政府投資和以本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對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重大建設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
(六)接受上海市審計局授權、委託或同步實施的審計項目或審計調查。
(七)組織實施對財經方面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八)組織實施對區管黨政領導幹部和區管國有企業(集團)領導人員以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九)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情況的跟蹤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十)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向依法屬於區審計局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上海市黃浦區審計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綜合法規科
3.財政審計科
4.行政事業審計科
5.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6.經濟責任審計科
7.企業審計科
8.資源環境審計科
9.電子數據審計科
10.內部審計指導科 [4] 

上海市黃浦區審計局現任領導

局長:米文蕾 [2]  [5] 
參考資料